呼吸也开始滞缓,带着恢恢的嘶气声,眼前渐渐一片灰白的模糊。

他要死了,就死在这里吗?

他的魂魄会在雨水冲洗血迹前回到草原,依附一朵还未绽放的格桑花儿上吗?

临行前同胞们约好了一起回家,阿大说自己的妻肚子里揣了崽子,等活下去就能领了赏钱回故乡。

阿大说部落临近雪山,可以让他带着自己的小崽子,寻找雪山之上热气腾腾的深潭,带着浓郁药石味道的灵草。

说自己的部落一定会喜欢接纳他,会有最娇俏俊美的雌性邀请他篝火下共舞,耀眼的朔月祝福他。

现在大家都被杀死,幻化不成人型,卷曲的断臂残肢,在疮痍战场冷冷凄雨下泛着鱼肚白的尸体。

浓郁的血腥味弥散不开,夹杂鲜血的利刃反射着冷厉的月光,风中送在远方狼族带着血泪的悲嘶。

他们都死了,他也要死了。

“朝归,这个还活着。”一只白瓷细颈花瓶支着枚人类女性脑袋,啪嗒啪嗒一蹦一跳,看到他还在喘气就扭过头去喊人。

朝归,是谁?

有人急匆匆三两步冲过来,冲着他的脸望一眼。

是张比白瓷还白上几分的脸,一绺卷发弯弯压在额上,衬得眉心朱砂痣更嫣然待放,明亮的眸子闪烁着熠熠光芒,比天上的星星都要闪耀,脸上带着欣喜又甜蜜的笑。

“他有毛毛,看着很好摸。”那个名叫朝归的青年冲白瓷花瓶说,“我喜欢他。”

白瓷花瓶欢喜地蹦跳:“那你就问问他,愿不愿意当你的心上人,和你一生一世一双人。”

开什么玩笑,谁要跟奇奇怪怪的家伙一生一世一双人。

没有力气开口了,他只能竭力瞪着眼睛以示抗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