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喉咙发紧,把照片揉成团扔了出去。
其中一个孩子突然低头,弯腰捡起纸团,放进嘴里嚼了两下,咽了下去。其他六个也跟着做,一个个走上来,把地上所有掉落的照片碎片捡起来,塞进嘴里,像吃糖一样。
她们一边嚼,一边笑。
笑声清脆,但听不出高兴。那种笑,像是练习过的,为了模仿正常孩子才发出的声音。我听着听着,头皮开始发麻。
又一个孩子上前一步,把手伸进胸口的裙子里,掏出一卷胶卷。她当着我的面,把它塞进嘴里,咬破外壳,舔了舔里面的底片,然后吐在地上。
底片上沾着口水,显影出一张模糊的照片——是我小时候站在玻璃舱外的画面。那天我穿着白裙子,手里拿着一朵干枯的玫瑰,正看着病床上的女人。
那是我第一次同意。
我后退一步,相机举在胸前,像盾牌一样挡着脸。我知道这没用,可我还是得举着。只要它还在眼前,我就不用直接看她们。
她们又靠近了些。
七个人围成一圈,把我圈在中间。骨粉在她们脚下扬起,混着银液,变成灰浆一样的泥。她们不再喊“杀母”,而是开始唱歌。
调子很熟,是幼儿园教的《小星星》。可歌词改了:
“一闪一闪亮晶晶,妈妈躺在坟墓里。
挖出她的骨头呀,烧掉她的记忆呀,
我们再也不用,叫她妈妈啦。”
每唱一句,就往前走一步。圈子越收越小,我背抵着肉壁,退无可退。
我再次举起相机,对准最近的那个孩子,疯狂按快门。
“咔、咔、咔。”
闪光灯接连亮起,照得整个空间忽明忽暗。她们的身影在光中扭曲,像老电视信号不良时的画面。可每一次闪光过后,她们都还在原地,脸上带着同样的表情,嘴角一点点往上拉。
我终于明白——相机拍不到真相。它只记录我愿意看见的。而我现在看到的,全是我不愿承认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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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不起陈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