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揉了揉眼睛,声音软糯沙哑,带着刚睡醒的鼻音:“大叔,你是来送饭的吗?”
谭宗明迈出去的脚硬生生顿在半空。
大叔?
送饭的?
他堂堂晟煊集团CEO,上海滩呼风唤雨的人物,走到哪不是被叫一声“谭总”,最次也是“老谭”。这辈子还是头一回被人当成外卖小哥。
而且,这“大叔”两个字,杀伤力实在有点大。
他今年也才三十出头,正是男人一枝花的年纪,怎么就成‘大叔’了?
谭宗明气极反笑,顺手关上了门,提着纸袋走了过去。
走近了,他才看清这只“粉兔子”的真容。
小姑娘盘腿坐在沙发深处,一张脸只有巴掌大,皮肤白得不像话。
因为刚睡醒,脸颊上压出了一道红印子,几缕碎发乱糟糟地翘着。
最要命的是那双眼睛。
像刚出生的小鹿,湿漉漉的,透着股还没被这世界污染过的愚蠢……哦不,纯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