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闵站在尸山血海之中,浑身浴血,如同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
他的铁枪断了,佩剑砍断了,铠甲碎裂大半,身上至少十七八处伤口,最深的一道在左肋,隐约能看见白森森的骨头。
鲜血顺着甲叶往下淌,在他脚下汇成一个小小的血泊。
可他依旧站着。
站得笔直,如同一杆插进大地里的铁枪。
一百三十七个。
他数过。
从突围到现在,他亲手杀了一百三十七个秦军。
有校尉,有百夫长,有普通的士卒,有年轻的,有年老的,有一个看起来还不到二十岁的娃娃兵。
那个娃娃兵冲上来的时候,眼里满是恐惧,刀都握不稳,可他还是冲上来了。
冉闵一枪刺穿了他的胸膛。
那娃娃兵倒下的时候,嘴里喊了一声“娘”。
冉闵的手抖了一下。
只抖了一下。
然后他把尸体甩出去,继续杀。
因为他知道,他不杀别人,别人就会杀他。这世上,从来就是你死我活,没有什么道理可讲。
“来啊!”他嘶声怒吼,声音沙哑得像野兽在嚎叫,喉咙里涌出一口腥甜的血,“来啊!本王还没杀够!”
秦军士卒们围着他,里三层外三层,密密麻麻,少说也有四五百人。刀枪并举,箭矢上弦,可没有一个人敢上前。
他们怕了。
这些跟着白起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百战精锐,这些在长平杀过赵卒、在邯郸屠过魏军的铁血老兵,此刻面对一个浑身浴血、遍体鳞伤的敌人,竟然怕了。
不是怕死。
是怕那种气势。
那种一个人站在尸山血海中,面对千军万马,依旧面不改色的气势。
那种明明已经快死了,可那双眼睛依旧亮得吓人,依旧在寻找下一个猎物、下一个对手的气势。
那是一种让人从骨子里发寒的气势。
白起策马立于百步之外,看着那个站在尸山血海中的身影,眼中闪过复杂的神色。
他打了一辈子仗,见过无数猛将。
可他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
一个人,杀了整整一百三十七个精锐秦军,浑身是伤,血流如注,可依旧站着,依旧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