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1章 不同想法

沈传接着说道:“第二,关于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法律适用争议,我个人认为这是正常现象,但需要进一步的规范和约束。”

“我打算联系法学会,可以提供一个公开的平台,让各位专家学者各抒己见,理越辩越明。”

“我们会吸纳真正有价值有建设性的意见,但对于那些哗众取宠,搞噱头博眼球的行径坚决不容许,需要严厉打击。”

姚兴文欲言又止,还是决定等沈传说完再插话。

“第三,”沈传接着说道,“等这个案子判了,我们还要做一件事——编写典型案例评析。”

“把办案过程中的每一个法律争议点、每一处证据认定难点、甚至于每一次庭审交锋,都如实记录下来,让历史来检验。”

三点意见说完,姚兴文忍不住先开口道:“沈检,你的其他两点意见我都赞成,唯独这第二点,是不是还要再考虑考虑。”

“司法解释不同的学者会有不同的见解,公开讨论,这会对我们之后的审判造成不小的阻力。”

沈传明白姚兴文的意思。

不仅是不同的学者会有不同的见解,甚至于司法系统内部包括法院内部对于同一个案子都会有不同的判罚标准。

一旦公开讨论,那对于判案的法官而言无疑会是压力巨大的,不合适不合理的地方都会被加倍放大,一旦判的有失公允很容易就会被发现。

但这却也是沈传想要这样子做的其中一个原因。

司法机关尤其是审判机关不能再一味的闭门造车,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冬夏与春秋了。

每一次刑事案件的审判都应该是慎之又慎,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虽然这样一来势必会给部分司法人员造成不小的困扰甚至压力,但沈传仍然打算这样做。

司法人员的素质必须得到提升,法律知识也得时刻更新,不能继续用经验用老一套的标准几十年如一日的断案。

社会的变革,形势的转换,通过件件案情也是能够体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