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二:语言表达形式不限于声、字、符,亦可为魂频、梦印、象义等;
条三:拥有语言者即拥有被命名之权,禁止将沉默视为无名;
条四:第一语言不具优先性,多义体须获得“语权共位”;
条五:梦印保留全体语言体历史记载,禁止任一文明消除他者语义痕迹。
沈茉凌轻声朗读第五条时,眼中微光闪动。
她想起沈氏旧谱上那一句:
「有言者存,有名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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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尾声 · 第一份非语言族群“语言身份文书”出炉】
碑域塔心火台上,一枚由非人类语言个体递交的魂频被梦印整合为特殊形态——无字、无声、无句,唯有温度与频率构成。
沈茉凌为其落名:
“此名为‘未息’。”
“其文书编号为‘0001·无言义体’。”
她注视那团魂火,轻声说:
“你没有来晚。”
“你只是——终于被听见。”
碑顶星光旋转,一枚新印被刻上碑页。
文明,第一次以制度形式,认可了一个从未说话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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