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她的姐姐一样,不光彩的去做舞女,为了养家。
倒是于家的最小的男孩,于老太太最疼的孙子,依旧去着学堂。
于曼珍长的和姐姐三四分的像,豆蔻年华,更年轻,更清纯,带着未长开的秀美和学校里养出来的书卷气。跑到大都会去应聘,一眼给经理相中了,取了个艺名叫白玉兰,交给资深大班好好调教一番,很快就小有名气,红过曼璐从前。
家里的困窘及时的得到了解决,于老太太又请了个新佣人到家,说是照顾受伤的于母,也好让于曼珍白天好好休息。
腰伤总是不好,有了钱,于母请大夫的次数更频繁了,哪怕知道怎样都是治标不治本。
于母偷偷在心里庆幸,谁说丫头是赔钱货呢,要不是曼珍肯牺牲,一大家子人都要喝了西北风去。庆幸完了又觉得不该,最后将这些都归结于曼璐的倔强,寻什么死?死了就什么都没了,倒不如当初从了刘老板,拿了钱回来,也不用叫曼珍也跳进火坑里去。
正文 第61章 《上海烟云梦》(五)
若是于曼珍和姐姐当初一样,就做个舞女,哪怕不傍金主,趁着青春貌美,总还有十来年的安逸日子可过,若有手段,从良当个阔太太也不是不可能。
偏偏呢,近几个月,有个在圣约翰大学读书的年轻学生,大约二十岁罢,夜夜来捧她的场,自古嫦娥爱少年,那学生白白净净的,眉眼多情,长的更是不赖,于曼珍就动了心。
面对这样一个不像客人的客人,不动心实在是太难了,她又不像那些头牌舞女,早尝过了人生三昧,忘情绝爱,只认钞票,用金山砸都不一定砸的动。
所以她也就不知道:阔大少跑舞场,是玩票,认起真来,吃亏的总还是舞女。
来这些地方寻欢作乐的男人,哪怕再怎么人五人六,那也是一只花蝴蝶,不会叫一个女人捆住了脚。
两个人好了没几个月,于曼珍大了肚子,怀着欣喜告诉了自己的恋人,然而那男学生收拾行装,学业都不顾,连夜坐船去了香港。搞大了舞女的肚子,让家里的老古板知道了,不得打断他的腿?
于曼珍自此失去了他的音讯,她有想过拼着上街讨饭,也要将肚子里的孩子生下来,她爱他呀,比爱自己更甚。
然而爱情从来不能当饭吃,大了肚子,还怎么去做舞女?真生下一个没爹的野种,于曼珍的后半辈子也很容易想见了。她为了男学生已经疏远了好些熟客,又花钱给他买衣服,买高档钢笔,买贵的要死的洋文书,往家里拿的钱甚至都不够发佣人的薪水,吴妈已经放了话,再没有钱,就拿走家里的物什抵,她看上的那个梳妆盒,据说是曾祖母传下来,于老太太最宝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