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穿着夹克的粗犷汉子走上车来,我心大喜,八成他就是18号了。一个男人总不好意思同女人争座吧
果然此男子停在座边,并不落座,只盯着座号看。
“我的座在里边吧”夹克一开口大蒜味扑面而来,去势急而味道烈,一定是独头紫皮蒜。
我惊讶于这男人的气度,忙稳住气反问:“噢你敢确定么”
夹克被我的气势震住,盯住座号发呆,半晌改用恳求语气道:“我晕车让我坐里面吧。”
这男人把天下男人的脸都丢尽了,我故意向座里挪了挪,驳道:“我晕车比你还凶咧”
时间尴尬地空白着。我与他对视,彼此在心里估计对方的实力,好似冷战中的美苏。终于夹克记起了自己的男性身份,把手一挥大度地道:“我坐外边吧。”说完一坐下。
我心道早该如此。
万万没有想到,夹克的身上散发出由大蒜,烟草,牛皮,汗浸,体臭混合而成的气味,且分成二股左右围剿,我躲闪不及,险些呕吐。忙把脸转向车窗,不料车窗只是个摆设,并不承担通风的功能。我叫苦不迭,想到一路都有此味相伴,头皮直发怵。
诗人的慧眼可以从一颗沙里看出一个世界,一朵野花里窥出一个天堂,不过如果把此君放在客车里,伴着噪音孩溺和意志薄弱者的呕吐物,他的眼睛里搞不好同我一样看到的只是一个污七八糟的尘世。怪不得我们居住的地方叫尘世,因为脏嘛。
我已经好久没有出过门,大学乘车磨练出的耐力已退化到零,这一路的颠簸早已把我的灵魂颠出了车外。当然如果可能的话,我宁愿被颠出车外的是,毕竟灵魂留在车里不会叫苦。
从相爱到结婚就好比乘车吧,经过一路的颠簸,或是累的或是乐的,总之到站时,全都晕了头。
华彩一定是乐晕了头,拉着我的胳膊往宾馆里拖:“黛强把整个旅馆都包下了,你爱住哪个房间就住哪个。先吃点水果,回头我们吃饭。”
我也晕了头,不过是累的。躺在单间里,望着四壁辉煌,由唯心主义者一跃为唯物派,觉得有钱真好。
躺了一会才发现,这屋子看着瞒好的,不过窗户纸样的薄,窗外的车鸣声,谈笑声,脚踏地面的啪啪声无一不真真入耳。气得我把黛玉损宝玉的话都用上了:“呸,原来是苗而不秀,是个银样蜡枪头。”
坐起身打开电视,正演着琼瑶的煽情剧婉君。一个打小就被三个男人你争我夺到最后却落得个清闺自守的女孩。亏得琼女士大发慈悲,把最老的那个男人配给了她,不管怎样,与昔日的风光相比总显凄凉。
我叹了口气。男人爱得再炽烈,也会欢欢喜喜地同别的女子结婚去,“我爱你”不是只说给一个女人听的,所以当轮到对你说的时候决不能心慈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