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墨的眼神熠熠闪光,“而为了达成您一切愿望,我也会渴求更多的宠爱,然后变得更加强大,独占这一份宠爱。”
“你”够了,朝歌很想出言打断,可是青年认真表白的模样,像是脱离一切身份和外在的定义,诚挚而单纯。
朝歌去碰他的头顶探出的小小触角,雄虫瑟缩了一下,睁着一双金色的大眼睛,刚刚还能说会道,现在却哑口无言,只知道用眼神无言的祈求。
朝歌恨恨嚷嚷道:“摸触角你还不知道什么意思嘛?”
——!黎墨脸上马上露出傻到极致的笑容,猛地抱起朝歌,白色鲜花的花粉在空气里飘荡,像是一粒粒闪着光的萤火虫。
雄虫当然知道那是什么意思,是天高海阔,是霜天露白,是春水秋色,是冬雪夏蝉,是这个世界最美好事物的总称。
怎么会有这么傻的人,朝歌将人推到在地,双手按在雄虫结实有力的肩膀上,舌尖熟悉探了进去,“强势”的巡视自己的领地。
“学会吗?”朝歌耳尖泛红,脸上还是一副认真教导的模样。
黎墨笑得腼腆,像是一位好学聪慧的学生,认真的向老师反馈自己学习的一切。
举一反三,乘胜追击,恋恋不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