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快亮时,柯延钰看着朝霞,站在高高的白骨堆上。一只眼球带着蛆虫,从白骨堆上骨碌碌掉下来。
他还是赢了。他知道,自己就是最强的鬼蛊。
他随手扯过一件沾满了土和污秽的旧衣服,披在身上,遮挡着清晨的阳光,找到自己残破的尸体。
借尸还魂。
他摸着自己心口的伤痕,已经没有血流出来了。他伸手摸进去,能摸到自己心脏上的那道伤口。
一点也不痛,这种感觉,反而很奇妙。
可是,期盼已久的一夜良宵,也同样的没有任何感觉。
他想着乐明清澈的眼睛,想着他白皙皮肤被□□出来的青紫伤痕和红色印子,他想起他压抑不住的急促呼吸,他一声也没喊。
依旧胜却人间无数。
血是最容易变质的,然后是内脏,是肉。
他划开自己脖子上的动脉,一点一点运功,把凝成黑褐色血块的血逼出来。过一阵子,功法上一台阶,就可以剖出内脏。皮肉如果经常整饬,注意清洁,用功法维持,亦可保持完好,
逆天又如何。倘若此生,做一个凡人,庸庸碌碌,还不如做一个所谓的坏人,得我所想,即便最后被人碎尸万段,此生亦足矣。
他忍不住低声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