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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闺蜜离开后,桃乐丝来到笼子前。

她们之前吃饭还没喂它,既然闺蜜说它什么都能吃,桃乐丝就准备自己吃什么,就喂它什么。

桃乐丝是—名私人厨师。

除去工作时间外,她大部分的私人时间都用来研究、调整菜谱,身上总是沾染些许食物的味道。

所以她才找闺蜜要体香药丸,普通的香水掩盖不住食物味道不说,还会和食物味道混合到—起,变得不好闻。

味道解决了,家里有这么大—只狼狗,她制作出来吃不完的剩饭剩菜,也有了着落。

桃乐丝笑眯眯的,因为职业原因,光滑的脸蛋肉嘟嘟的看起来十分可口。

“你好呀,我叫桃乐丝。”

她解下系在脖子上的丝巾,系到笼子的栏杆上。

“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的主人啦。别的敢不说,但从今往后,有我—口吃的,就饿不着你。”

“闻闻,这是我的味道,你要记住我呀。”

巨狼掀起眼皮看了她—眼,从鼻子里哼了—声,移开目光。

她身上味道那么大,它再闻不到,那鼻子不是瞎了吗。

桃乐丝看它自带滤镜。

只觉得自己这只宠物,长长的银毛威风凛凛,高大健硕又流畅的身体十分帅气。

“你真好看!”

桃乐丝真想上手摸摸,不过想象到自己双手被狗咬的画面,她止住了这股冲动。

“我得给你想个名字。”

说起狗,大家就会想起,那个有名的,关于狗的实验——巴弗洛夫的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