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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身子像是被人强行灌入成吨的重金属,僵在原地沉到动弹不得。攥住爷爷的手不敢用力,只能停在原地微微颤抖。

傅朝思从火锅店和叶暮想分开至今,已经过了半个月。临走前,傅朝思把家门钥匙留给了叶暮想,委托他暂时照顾圆圆。

他们两家离得并不远,叶暮想每天中午和晚上回家时,都会先去一趟傅朝思家,喂饱了圆圆再离开。

叶暮想没事的时候,也会在傅朝思家待一天,也许是在等傅朝思回来,亦或者不是。

他独自坐在傅朝思的书桌前,偶尔会翻看桌上的书籍。傅朝思的书目类型很杂,各类学科工具书、名著,甚至是金庸武侠。但不论是那类书籍,无一例外全都是英文版。

唯一的中文书籍,只有崭新的教科书。

傅朝思似乎很喜欢在看书时,在书页中用铅笔打标注。他的笔体秀气,比印刷体看着顺眼。

人们常说字如其人,但现实总会有出入。傅朝思如此张狂的性格,却写了一手干净秀气的字,笔下尽是柔情,像一位温文尔雅的江南女子。特别是汉字,写的极其漂亮,但也就止步于漂亮。

叶暮想手里拿着傅朝思的期末作文试卷,差点笑出声。判卷老师能打到45分,大概全看在他的字上。

傅朝思的这篇作文,完全没有语法修辞可言。字里行间可以看出他的烦躁,在很努力地凑足题目要求的八百字。

叶暮想甚至可以脑补出傅朝思低着头,使劲攥着笔坐立难安的模样。

让一个在国外生活十年的人,在一小时内写出八百字的作文,可能真的难为他了。

还在沉浸在作文中的叶暮想,突然被窜上身的圆圆打断。他将圆圆抱到书桌前,轻轻揉着它的肉垫,有些走神,“你说……他现在好不好?”

圆圆似乎并不满足这样的亲近,站起身窜到叶暮想怀里,叫了两声,讨求抚摸

深夜,叶暮想睡得正熟,意外接到一通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