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至味站在白纸上,爪子摸了摸薄薄的纸张。
“喵…”什么都没有啊。
不是他说,男主写字的姿势跟风不展的比起来,丑了不是一个等级。
尤其是拿笔的姿势,那是写毛笔字的姿势吗?现在还好一点,以前是个什么毛?跟特么刚学写毛笔字似的。
丁至味抓了抓,无意间爪子勾破了铺在上面的第一层白纸,下面黑漆漆的墨迹显露出来一角。
“喵呜?”竟然还有一层?
小心翼翼地扒拉开上面的那一层。
下面的白纸黑字就这么完整无余地暴露在丁至味的视野里。
“……”
这…
丁至味不可置信地看着那一行行黑字。
是现代字。
这熟悉的字迹,熟悉到他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是觉民的字。
是他吗?
可是世界上不会有这么巧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