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如果我儿子喜欢你,这些年就不会反复和我说要辞退你这个保镖。”

“退一万步来讲,就算我儿子真的喜欢你,那也是你罪大恶极——你把我的儿子带坏了!我更要严厉的追究你的责任!”

女人气得眼睛都红了,往日的优雅不在。

她指着门外,“贺然,请你走。”

“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我会十倍打给你,你要是愿意,一百倍都行。但是我要求你现在就离开我家,离开我儿子,最好是离开这座城市。”

不论是年龄,性别,身份,林美琳都不可能让这个人继续耽误自己的儿子。

林美琳从桌子上拿起那泛黄的日记本。

她塞到了贺然的怀里,声音哽咽,“我尊重同性恋,但是我不能接受这种事发生在我儿子身上,而且……我儿子还是未成年的时候你就喜欢上他了,你比他大十岁,你的这份喜欢,是不道德的你知道吗?”

——你的这份喜欢,是不道德的你知道吗?

贺然抱着那本泛黄的日记本。

第一次,贺然的眼角红了。

他在部队的枪林弹雨中没有哭,

他挨枪击的,子弹穿进他腹部时,他也没有哭。

可是现在,贺然的坚强,所谓的男子气概,瞬间无影无踪。

一瞬间,贺然不再是以前的那个贺然。

贺然红着眼眶。

“可我有什么办法……”

我就是喜欢他。

我能有什么办法。

不可以喜欢许倾之,可就是喜欢上了,哪怕这份喜欢暗无天日,不被认可,甚至要遭到唾弃。

可他只不过是不小心喜欢上一个人,像命中注定似的喜欢上一个人。命中注定那样,他无法控制的事,也是一种不道德的罪孽吗。

一瞬间,连林美琳都有片刻的动容。

但又有什么用,为人父母,最在乎的是自己的孩子。林美琳说,

“就算你控制不了自己的感情。但身为一个成年人,你起码要做到控制自己的行为。”

“你离开我儿子,我儿子依然能过的好好的。他马上就要去念大学了,他不会再需要一个贴身保镖,他也会有他新的人生。”

一字一句的,宛如烙印一样印在贺然的心底。

第29章 保镖攻&少爷受(29)

贺然最终还是离开了A市。

他没有告诉任何人,也没有哪一个人为他送别。在这座异乡的城市,贺然似乎什么也没有留下。

而他能带走的,也只有那本泛黄的日记本。

飞机上,贺然看着变得越来越小,离自己越来越远的城市,缓缓闭上了眼。他靠在座椅上,疲惫的睡了过去。

梦里又回到十年前。

他背井离乡来到这座城市,从绑匪手中救下了只有八岁的许倾之。

那时候的他,和现在的许倾之一样年轻。

日记本上的最后一页,赫然是三行小字——

背井离乡,异乡漂泊。

等一个小孩长大。

我从来没有后悔过。

十年,他的阿许终于长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