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还在反问自己为啥明明最初是想打击报复,最后却一个手指头都没动反而带着他东躲西藏。此刻有了答案,因为这个人值得深交,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兄弟。当然,小说写得完美契合他的胃口才是最重要的,烂尾之痛已经完全被治愈了。
“来,转过来,给你涂药。”白毓很快就买完东西回来,还贴心地换上羊肠手套,防止自己的毒性让大猞猁的背部恶化。
谢雨安背对着白毓,看不清他的动作,只能感受到阵阵清凉,随着药膏的推开,蔓延,缓解了背部难忍的痒。随着背后痒意渐止,一股奇异的感觉,从谢雨安心头泛起。
白毓的每一下动作,都像猫爪子一样,挠在了他心上。
乱了乱了,这不对劲。不是背痒,改心痒了。水仙花的毒,太厉害了。
在白毓提出药已经上完要裹纱布时,谢雨安忙不迭地重新把衣服拉起穿好,严辞拒绝:“好了这样就行了,妖族体格强健,明早就消了,我还嫌纱布裹着不透气。”
第二天一早,两个游手好闲的妖就开始在镇上闲逛。他们除了躲避地府那些黑衣鬼,没有什么硬性指标,比如一定要到哪里去啊什么的。干脆就当游览风景,停留一段时间再去下一个地方,只要不被黑衣鬼抓到就行。
一个是岁月漫长的大妖,一人行走修界的时候什么没见过,如今身边有了个旅伴,反而连看倦的人间烟火都有了新的颜色。
一个是自打重生就局限于齐全书阁一方小天地的土包子,除了齐全书阁所在的南都城,还真的什么都没见过,看什么都稀奇。
现在有了躯壳,不在是只能吃个味道不能吃到实体的鬼,白毓在镇上可以说是吃了一路。横竖有稿费撑腰,荷包不虚,吃得卖煎饼的孃孃都惊奇地看他那吃下去不少东西还不见鼓的神奇肚子。
当然白毓一路吃吃喝喝也不是白吃的,凭借那张讨喜的面容和虽然高挑却瘦削到令长辈心疼的身材,不少卖吃食的嬢嬢都一边给他那份多加量,一边和他唠着镇上家长里短。
这个镇叫伏妖镇,也算是个没什么特色的旅游镇吧,所以镇上有几家民宿旅舍,能勉强负担这次因为首富家有喜事大办撒钱活动而招来的各路人士。
至于为什么叫伏妖镇,并不是因为在这个镇上降服过大妖让恶妖就地伏法。
据嬢嬢们说,相传远古时期,这个镇还不是个镇子的时候,这一带的地盘被一个武力强悍,容貌绝美的花妖占据着。
花妖性格懒散,除了晒太阳就是喜欢睡觉,尤其是趴着睡,于是久而久之附近的山就叫“伏妖山”,趴着睡的妖的山嘛,后来山脚的镇子自然也就叫“伏妖镇”了。
这个说法倒是有意思,白毓一边走一边向谢雨安吐槽:“那花妖的胸肯定很平,天天趴着睡哪还能有胸,全给压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