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殊将二楼的灯打开,灯光亮起的那一刻,室内的智能家居便自动感应开启,暖气加湿器开始工作,音响和投影仪也自动播放。
池殊走过去将投影仪关闭,暖气调高,从衣柜里翻出条毛毯递给宋凛,而后问道:“口味变了没?给你热点肉桂红酒?”
以前住宿的时候,宋凛就有个小锅,冬天里专门用来煮肉桂红酒,那香气飘得整层都是,住对门的池殊没少来蹭。
宋凛将毯子盖在腿上,摇头拒绝:“不用了,温水就行。”
听着宋凛这么说,池殊不满地啧了一声:“跟我瞎客气什么,不过话说在前头,我不会弄,不好喝你也别和我说。”
有意但不尴尬的打趣一下缓和了还略显生疏的关系,俩人像是一下就回到了当年一同在宿舍煮方便面熬夜追美剧的时光。
宋凛浅笑着应了声好,但正当他准备再继续说什么时,脚边却突然传来一个毛绒绒、温热的触感。
宋凛低头看去,正对上一团金乎乎的肉球,它正支棱着两耳朵,憨憨地瞪着眼珠看向宋凛这位陌生人。
是只小金毛。
太憨了,宋凛光是看着就觉得好笑,他伸手逗了逗:“这是金毛吧,几个月了?”
正在找材料的池殊啊了一声,他转头一看:“哦,算是金毛吧,是个串串,三个多月吧。”
“那还好小,”宋凛笑道,“你怎么养起狗来了?我记得你以前是最不喜欢养宠物的。”
一说到这里,池殊嗐了一声,他砰的一声将冰箱门关上:“还不是我妈养的那个孽子,在眼皮子底下竟把隔壁邻居家的一小哈士奇搞怀孕了,连生三宝,这不,就给我和边厌送来了一只。说什么不能让人母女分离太远啦吧啦吧啦的,一大堆,听着烦就给收下了。”
池殊他妈在池殊准备去国外读研的时候就养了条狗,美名其曰代替池殊陪她,当时池殊还在班级群里向大家征求名字来着。
现下一晃十几年过去了,那只小小的金毛竟也当爸爸了,还弄了个小翻版出来。
宋凛看着脚边的这只小狗,一时竟有些感慨,他伸手去抱,但还没等他碰到,那只小狗就扭着肥屁股,身形一蹿就冲到了茶几底下。
眼看着这狗又到茶几底下去了,池殊急忙跑过来,蹲下去抓他:“边哼哼,你给我出来!不准在茶几底下拉屎,难搞卫生你知不知道。”
但还没等池殊完全蹲下去,他便嘶的一声,扶着腰起来了。他揉了揉,面色有些复杂,而后又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狠狠地踢了茶几一脚:“你拉吧拉吧,反正到时候是你爸搞卫生。”
说到这里,他冲宋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这狗也不知随谁了,脸皮特薄,我就上次在她拉屎的时候嘲笑了一下她拉屎的姿势,好家伙,从此以后就再也不当着我们的面拉了。你等会儿,我喊边厌上来处理一下。”
“诶,不用了,我来吧。”宋凛急忙阻止,他从茶几上连抽了几张纸,而后便蹲下身,眼疾手快地将那两坨给收拾好,他将东西丢进垃圾桶,而后问道,“有酒精吗?喷一下消毒吧。”
宋凛身形好,这池殊在大学的时候就知道了,但他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宋凛非但没有垮,反而越发出挑,再加上这旗袍的勾勒,弯腰下去的时候,就连他这个在下面的都看得有些咽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