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向军点了个牛肚火锅,“夕颜,你吃过这里的十元火锅吗?”
“没有。我一直很好奇,十元能吃些什么?”
“我经常来吃,因为一个人,做一顿饭不划算。”程向军掏出烟准备点上。
“别抽烟,我闻不惯烟味,我家没有人抽烟。”文夕颜阻止程向军。
“哦。对,女孩子都不喜欢男人抽烟。这烟盒上写着吸烟有害健康呢!我马上戒掉,从现在起,不抽了。这烟我不要了,丢到垃圾桶。”程向军果真把烟扔进脚边的垃圾桶里。
文夕颜翻翻白眼,无可奈何的玩着筷子。她对程向军的记忆并不多,只记得上学时一起去做好人好事,其它的事情大多数都被忘的一干二净。
程向军高中肄业后,开始到处打工挣钱,帮着自己的母亲养着弟弟。
当文夕颜在大学校园捧着书本读书时,程向军已经在社会上摸滚打爬,身上青涩的影子早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夕颜,我一直当你是好朋友。你不会一点都不记得我吧?”
程向军更加主动的找话,他一定要让文夕颜做自己的女朋友。
文夕颜被问的一愣,尴尬的笑笑。难道要主动承认,自己确实对他没有记忆?这样面子是不是太不好看?
“怎么会呢?我记得你读初中时的样子。那时,我经常带饭菜给你吃,你还给我家送过菜。我怎么会忘记?”文夕颜说完,羞怯的看向餐馆外面。
程向军要的就是文夕颜说这话,只要打开了话匣子,解除了生疏感,自然就熟络了。
“现在我的日子不好过,自从我爸爸妈妈离婚后。我妈妈一个人既要忙田里的活,还要管我弟弟。”
程向军说起自己家里的琐事,打起悲情的旗帜,寻求文夕颜的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