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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询问之后,很快做出了判断,那个老板出言不逊,我打人在先,都有过错,但是我的过错更大。

我受的伤,比他受的伤还重,各自负责自己的治疗。另外,我要被行政拘留七天。

手机被收走了,身上的东西都被收走了,我没有办法跟外界联系,没有办法告诉柳梦我的处境,在这个孤独的小牢笼里,我将过上七天。

而那个老板,不知道使了什么计策,恶狠狠看着我走了。这大概就是人脉,大概就是资源,我所最缺少的东西,现在竟真的让我尝到了苦头。

柳梦不是我的近亲属,至少在法律上没有任何体现,所以她不可能来会见我的。

除非是律所的人带着她一起来。但想一想,却又很好笑,律所的人看着我被打,都不来劝架、拉架的,他们会来会见我么?

事实证明,不会。

七天的时间说长不长,一晃眼就过去了。说短也不短,我不知道自己背了多少的法条,才终于换回了自由。

拿回了属于自己的东西,手机都他妈没电了。这些警察,难道就不能给我的手机充个电么?

外面的阳光格外刺眼,照的我睁不开眼睛,浑身像长满了虱子一样,难受,膈应。

我走到大街上,一如往常,一切都没有任何变化。心里竟忽然涌起一阵悲凉。

我出来了,自由了,我必须得将这个消息尽快地告诉柳梦。转了好几趟公交车,我终于站到了家门口。

摸一摸,有钥匙,可我不想自己打开。我敲了敲门,柳梦,按照我对她的了解,她应该在家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