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薄恩便在飞涯山庄住下了。卫夫人关照,少庄主上心,住的是一个单独的小院,小巧别致,院里还栽着妍丽的山茶,正是花期。
他亲笔写了封信,托卫迟栖转驿到京城。卫迟栖看了信封外的字,规规矩矩的正楷,横平竖直,笔力端方。比自己那一手独创“卫草”不知好了多少,果然是贵家出来的小公子。
卫迟栖告诉他,寻常云州传信到京城,走快马,来回也要小半月。且近来天下不太平,京城局势混乱,几个皇子为争帝位闹得沸沸扬扬,估计得耐心等上一阵了。
也是为着这个,父亲才来信催他赶紧回家。担心他不小心被搅进是非里去,朝堂之事轻易沾惹不得。
薄恩点点头,心知肚明,他本也不期待这封信能起多大作用。习惯性地又摸了摸落下腕口的镯子,银镯冰凉,在秋日里更甚。
卫迟栖也见过他这个镯子,不是外头那些细圈或者薄环的,而更像是那些玉镯子的模样,大概他的拇指粗细,瞧着沉甸甸的,总显得对方细瘦的腕子挂不住。不时就滑落出来,硌在他有些泛青血脉的雪白腕上,让人忍不住多看两眼。
想着或许是富贵人家给娇养的孩子保平安用的,像是银打的长命锁一般。
卫迟栖怕他闷着无聊,就带他到山庄上四处逛逛。卫迟栖看着那些秋色满山,菊桂芬芳的,也诌不出什么风雅。他还是舞剑飞马更擅长,所以带着个斯文的小公子,只好说些这是什么花,那又是什么树,接着便只有干巴巴地看着。
谓之,“赏景”。
而薄恩无心于此,又兼陌生。常是卫迟栖领着他到哪儿,他就紧紧跟着,生怕跟丢了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