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入夜的时候,阮雪榆整理书房,才看见时钧走得并不干净。
他留下一个敞开的小行李箱,里面的每一件东西,都让阮雪榆移不开眼睛。
香水——
爱马仕的雨季后花园,咸奶油般的醇滑感,海的湿腥。
阮雪榆想起了时钧热烈、滚烫、火辣,不计后果,永不退缩、幕天席地让人窒息的追求,全都写在他深情又璀璨的目光里。仿佛他的爱情已脱离了凡尘和名利的桎梏,显得那样高贵和英勇,就要被莎翁写进十四行诗。他的双目灼灼炽炽,看着阮雪榆的时候,就像是胶着在了一起,若是阮雪榆稍微滑开一点,他立刻追逐过去,继续深情地凝视和表白。
他的情话是那样柔情而婉转,坚定而无畏。
他追了阮雪榆一年零八个月,不算日常劝退,阮雪榆光是正式的拒绝,就发了一共七十多份。
时钧却从来没有尴尬或狼狈过,就像是遍体鳞伤的希腊英雄,永远都不会停下追逐女神海伦。绝无仅有的几次,阮雪榆把话说得太严重了,时钧露出湿漉漉的受伤神情,像是一边要高歌着他神圣的爱情,一边倒在湖畔缓缓死去的奥菲利亚。
他那么真诚,若是回绝了他,好像是将天赐的神谕拒之门外那样愚蠢。
睡衣——
那是一套乳白色的丝质睡衣。
那天他头发也没打理,天生柔软的发质也不太毛躁,就这样去给时钧开门,像是一只树洞里钻出来的小松鼠,腮下还藏着满满当当的坚果。
他反复拒绝:“没有可能。”
然后阮雪榆就被他抵在墙上,口腔里的每个角落都被温柔又强势地舔舐了一遍。
他说了无数句“拒绝…我拒绝”,却被时钧吻得模糊不清,熊熊燃烧的欲火漫山遍野。
“唔唔”变成了“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