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白日里看起来,没那么蓬松,却显得更柔韧。
奚不问口渴,嘴里叼着一枚野果,酸甜的汁液在口腔里蔓延,他忽然想起一件事,转过脸问道:“故云,是什么?”
无念露出迷茫的神情。他哪怕蒙住眼睛,可在奚不问眼里其他的五官依然会说话,薄薄的嘴唇浅浅一抿,他就知道他在想什么。
“就是从旅顺客栈跑出来的那晚,我说我回去拾王嘉月送的香囊,你说我应该字故云,不该叫不问。是什么缘由?”
奚不问知道无念想起来了,因为他眼见着无念剔透的耳垂变成了漂亮的淡粉色。
奚不问缠着他,磨着他,将整个身子贴上去晃着他的胳膊。
他经不住,谁让他喜欢他。
“宿寺期嘉月,看山识故云。”无念答道,“皎然的诗。”
奚不问噗嗤一声笑出来,鼻翼动了动:“哎哟,酸得很。”
无念的耳垂连带着双颊也变得粉,晚风料峭,吹着他,他才觉得好过些。
“你脸红什么。”奚不问抬起手指,去触他微热的脸颊,“我是说文人气酸臭的很,你在想什么别的?”
倘若无念能看见,就会发现奚不问眼底闪烁着灼热的光点。
在脸上作妖的手指被无念攥住了,指尖微凉,无念握住的好似一片雪花。
“我觉得我还是字不问的好。”奚不问认真起来,一对狐狸眼睁得用力,盯着被无念握住的手指,皮肤与皮肤交缠的那一点,眼下的泪痣亦变得生动,“我此生,不问天地,不问阴阳,不问生死,配得上这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