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子里就剩京墨和南星。
京墨问道:“你明日可要一块去?”
南星摇摇头:“我就不去了,得赶紧把婚衣缝好。”
“好,那可要买些什么?”都去镇上了,顺便带些东西回来。
“也没别的好买,就买些肉吧。”订婚后两人就没去过镇上,家里也确实没肉了。
京墨嗯了声。
南星便去厨房点蜡烛:“我拿钱给你。”
丧失财政大权的京墨跟个小尾巴似的缀在南星身后。
南星去点了蜡烛,又折回屋里。
京墨给他的钱都收到他这边来了,就在装衣服的箱子藏着,他做这些也不避讳京墨,把蜡烛交给京墨让他拿着照明,自己则取了钥匙开锁。
掏的就是京墨给的钱,他自己的则是收着,存了给孩子。
南星都打算好了,既然京墨说家里的开销他负责,那他挣的钱就留着给孩子,将来孩子长大一点,读书就有钱上学堂,买笔墨也不用愁。
读书太贵,得早做准备。
南星原先是拿了十两出来,但是入户要打通关系,又不知道要花多少,就拿多了十两。
他把箱子合上,对京墨说:“明日去镇上落户,找人办事切不可让伯伯花钱,二十两应该足够了,伯伯会看着办的。”
京墨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要说灯下看人越看越美是有道理的。
晕黄烛光中,南星清秀的脸仿佛镀了层光,温暖而细腻。
尤其是那双红唇,水光潋滟,一张一合,仿佛在邀请人采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