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业第一项重要举措,便是发放军饷。在萨亚、岳云、红娘子等将领的带领下,海陆空(骑兵)及女辅兵的军官代表,依次进入银行,按照新的饷章——每名士兵每月五十元(即五枚银币),领取了全军五月份的新饷。
当军官们捧着那摞轻便却代表着实实在在购买力的纸币走出银行时,围观的军民,尤其是那些新入伍的战士们,眼中都露出了兴奋与期待的光芒。这意味着他们可以用这“钱”,去市场购买自己喜欢的物品,补贴家用,甚至储蓄起来!
紧接着,城主府发布了一系列配套政令:
第一,全面废止工分。所有政府工程、工坊劳作、公共服务人员的报酬,即日起全部以“元”结算支付。民间原有的以工分计价的债务、约定,限期按一定比例折算为“元”清偿。
第二,改革税赋。取消以往按户、按人头摊派的实物或工分税。改为按每户、每人实际收入(包括工酬、田地产出、经营利润等)的百分之二十,以纸币形式统一缴纳。由户部(阿叔负责)制定详细的申报与核查办法,银行协助收纳。
第三,开通自由兑换。银行敞开大门,承诺无论金额大小,只要持有纸币,均可按公布牌价,随时兑换成标准银币或金币(待铸币厂建立后)。反之,用金银兑换纸币,亦受欢迎,且略有优惠(鼓励纸币流通)。
第四,开通存储与信贷业务。民众可将暂时不用的纸币存入银行,银行支付一定的“息钱”(利息0.02)。
同时,个人或商户若有正当用途(如购置生产工具、扩大经营、修建房屋等),可凭担保向银行申请“贷银”(贷款),支付息钱,分期偿还。
这些政策,尤其是自由兑换和存贷业务,对于来自大明、对钱庄银楼并不陌生的新移民而言,理解起来相对容易。他们很快意识到这种新货币的便利与背后的信用(有金银保证,还能生利息!)。
开业头几天,银行门前便排起了长队,有的是来领取工酬(首批以纸币结算的军人),有的是好奇来兑换一点小额纸币试试成色,也有些小商人尝试着咨询贷款事宜。市场区的商贩们,也迅速挂出了以“元”为单位的价牌,交易明显活跃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