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举起自己的手,在烛光下展开:“洗过碗的手,和搬过砖的手,是不一样的。你看,这里——”他指着虎口处一道浅浅的疤痕,“在长沙的餐馆,被碎盘子划的。老板给了二十块钱,说自己去买创可贴。”
那语气,仿佛在说一件别人的、无关紧要的小事。
“那……音乐呢?”婓轻声问,她的声音里有种小心翼翼,“还弹吗?在路上。”
“弹。”这个字他说得斩钉截铁,“再苦的时候都弹。吉他是我从家里带出来的唯一一件东西,也是爷爷留给我唯一的念想。有时候半夜在桥洞下,冷得睡不着,我就抱着它,轻轻拨弦。声音不敢太大,怕吵到别人,也怕引来麻烦。”
他停了停,像是在回忆某个具体的夜晚:“在郑州的二七广场,我第一次街头卖唱。找了个角落,面前放了个捡来的纸盒子。那天唱了四个小时,挣了二十七块五毛。我数了三遍,够买三天馒头,还能加包榨菜。”
说到这里,他眼里终于有了一丝光亮:“后来我发现,只要我唱歌,就有人停下来听。有人会往盒子里放钱,有人会给我买瓶水,还有人会坐下来,听完整首才走。”他的眼神变得柔和,那是提到音乐时才会有的神情,“那时我才真正明白爷爷说的——音乐能连接人。哪怕素不相识,哪怕只是擦肩而过的缘分。”
酒吧里响起零星的掌声——是旁边几桌的客人,不知何时也在静静地听。肖薛晨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耳根微微发红。
王杰举起酒杯,杯子里的啤酒泛着琥珀色的光:“来,为音乐干杯。为所有在路上的人,为所有还在唱的人。”
我们纷纷举杯。玻璃碰撞的声音清脆悦耳,在烛光中回荡。肖薛晨也拿起啤酒瓶,和我们一一碰过。碰到老李时,他低声说:“谢谢李哥。”碰到我时,他说:“谢谢楚哥听我说这些。”
然后他仰头,喝了一大口。喉结滚动,眼睛微微闭着。放下酒瓶时,他像是下了很大决心,目光扫过我们每一个人。
“其实……在来大理之前,我还去过一个地方。”他说,“那个地方……”
话到此处,他突然停住了。眼神飘向窗外深沉的夜色,嘴唇动了动,像是有什么话已经到了嘴边,却又被硬生生咽了回去。最终,他只是摇摇头,露出一个疲惫的、带着歉意的笑容:“算了,太晚了,下次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