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凌赫看着那些文字,心脏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撞了一下。
这哪里是什么虚构的人物。
这分明就是林晓眼中的他。
那个在大都会博物馆里告诉她“美只是皮囊”的他。
那个在金鹰奖领奖台上,让她“坚持跑完就算赢”的他。
他一页一页地翻下去。
剧本写得极好,厚重,扎实,每一场戏都充满了张力。他看得入了迷,忘记了时间,忘记了饥饿。
直到翻到第三十七场戏。
那是一场重头戏。陆怀舟为了保护一座古桥不被炸毁,孤身一人站在桥头,面对军阀的枪口。
剧本的空白处,写满了密密麻麻的批注。
不是打印的,是手写的。
字迹清秀,有力,带着一种独特的锋芒。
“此处情绪不应是愤怒,应是悲悯。他在救赎这群无知的人,而非对抗。”
“对白太满,留白。让他看着桥,沉默三秒,再开口。”
“肢体语言:手不要握拳,要张开,像拥抱。”
张凌赫看着那些字。
指尖微微颤抖。
他认得这笔字。
这是林晓的字。
高中时,他在图书馆抄笔记,总是写得歪歪扭扭。她坐在斜前方,有一次实在看不下去了,把她的笔记本递过来,指着他写错的物理公式,说:“张家玮,字如其人,你这字太浮躁了。”
那时候,她帮他改错题,字也是这样,清秀,有力,一笔一划,透着股认真劲儿。
他以为她忘了。
忘了那个胖子。
忘了那个需要她递水的少年。
忘了那个在纽约时代广场,对着烟火许愿的张家玮。
原来,她还记得。
她还记得怎么写字。
记得那种笔锋的走势,记得那种认真的态度。
更让他心惊的是,她记得他。
她记得他骨子里的那种固执,那种悲悯,那种哪怕面对枪口也要张开双臂的倔强。
张凌赫抱着剧本,蜷缩在沙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