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针对军中将领,凡愿售卖所侵占军田者,朝廷按当地市价足额支付银两,并按其售卖田亩数额的三成,补偿山西其他地方的土地(即卖三补一)。
其二,针对百姓、地主、士绅等, 凡愿售卖所占军田者,朝廷按市价的五折支付银两,同时,亦按其售卖田亩数额的三成,补偿山西其他地方的土地(卖三补一)。
其三,免去山西卫所土地在诏令下达前被人侵占之罪。无论侵占多少,只要在限期内愿意按策“调田”,则前罪一律赦免。但诏令下达之后,若再查出有买卖、侵占卫所土地者,则数罪并罚,从严惩处。
崇祯听着众人的奏议,微微颔首。这套方案,将赤裸裸的“赎买”包装成了带有惩戒、补偿和赦免性质的“调田”,政治上的阻力无疑会小很多。尤其是那句“免去前罪”,不知会让多少心中惴惴之人松一口气。
“此‘调田’之策,诸卿以为如何?”崇祯最终定调。
孙承宗沉吟道:“陛下此策,刚柔并济,既显朝廷整顿决心,又予人改过之机,更以土地补偿安顿人心,老臣以为,可行。”
薛国观也道:“免罪条款一出,晋地反对声浪必减大半。只是这补偿田亩……”
杨嗣昌和程国祥虽仍有疑虑,但见皇帝心意已决,且策略本身确实考虑周详,也只好附议。
方略已定,人选便成为关键。
崇祯目光扫过众人,沉声道:“传朕旨意:命李邦华为钦差正使,总督山西清田调田事宜!携两万京营精锐,押解一百五十万两饷银,前往山西!”
“擢京察司郎中贾尚桓为清田副使!令贾尚桓于京察司、户部、刑部乃至国子监中,遴选精通算学、熟知律令、品行端方的干员,组成山西清田调田使团,受李邦华节制,专司田亩勘验、价值评估、银钱发放、土地补偿登记等具体事宜。一应人员,务必精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