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得财嘴里念念有词,手底下珠玉乱跳。不到一盏茶的功夫,他就有了结果。
然后,他并没有急着那结果写上去。
这小子精得很。
他看着题目后半段那个“知县上报亏空五千石”,嘴角露出一丝冷笑。
亏空?
这分明是做假账!
李得财拿起笔,虽然那字写得像鸡爪子刨的一样难看,但内容却是一针见血:
【回考官老爷:该县实收应为......石。那知县上报亏空五千石,纯属扯模!按照常例,这知县肯定是把折损的部分往多了报,把实收的部分往少了算,中间这差额,就是进了他自己的腰包!还有那火耗没算进去,要是加上火耗,他贪得更多!】
李得财写完,满意地吹了吹未干的墨迹。
这种猫腻,他在自家粮铺见得多了。以前是官府来收税的时候坑他家,现在终于轮到他来扒官府的皮了。
爽!
真爽!
李得财这边爽了,隔壁的刘斯文却快崩溃了。
那此起彼伏的算盘声,就像是一巴掌接一巴掌地抽在他的脸上,嘲笑着他的无能。
他把笔一摔,抱头痛哭。
“有辱斯文!这哪里是考状元,这分明是招掌柜的!”
......
不同于刘斯文的绝望,考场另一头的【律法】考区,也是别有一番景象。
这里没有算盘声,但也没什么读书声。
这里坐着的,大多是些年纪稍大、面相有些世故的中年人。有的是衙门里的老公门,有的是帮人写状纸的讼棍。
题目是两个以前在刑部大牢干了一辈子的老推官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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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那种死记硬背《大宋刑统》条文的题目。
而是一个具体的案例:
【张三借李四银两十贯,立有字据,约定半年后归还。三月后,张三家失火,字据被烧。半年后李四索债,张三不仅不还,反诬李四敲诈勒索。问:若你是判官,此案无论字据是否还在,该如何断?如何从口供中找出张三撒谎的破绽?】
这题要是让那些只知道“民不举官不究”或者只会背法律条文的书呆子来判,八成会说:“字据既毁,无可对证,难判。”
但在这些老江湖眼里,这题有门道。
一个叫老周的考生,以前是专门给县太爷当师爷的。
他一看这题,就乐了。
“这题妙啊!这就是考人情世故啊!”
老周提笔就写:
【判官不需先问字据,只需把两人分开审。先问张三:你借钱干什么用了?买了什么?哪怕字据烧了,买的东西总还在吧?用了钱总有人看见吧?再去问邻居,火灾那天张三有没有抢救出什么盒子柜子?】
【若张三说钱也烧了,那就问他钱放在哪。十贯钱那是几十斤重,就算烧化了也得有一滩铜水,让他把那一滩铜交出来!】
【总之,撒谎必有漏洞,字据只是死物,人心才是活证!】
老周写得洋洋洒洒,把自己这二十年从衙门里看来的那些审讯技巧全写了上去。什么“红脸白脸”、“恫吓诈术”,毫无保留。
他写完之后,还在后面加了一句肺腑之言:
【当官断案,若是只会读死书,早晚被下面的人煳弄死。还得懂点人心鬼域,才能保一方平安。】
......
贡院的巡视回廊上。
身穿明黄便服的赵桓,正背着手,饶有兴致地看着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