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章 未成年的恶魔(4)

根据我国法律,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如果在犯罪时没有发病,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我在杀人时是清醒状态,在之后出现了精神疾病,依旧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再次开庭,受害人家属的角色互换,费铭的爸妈、爷奶、痛哭流涕,一个劲儿的痛骂我。

他们此时终于能够理解我当时痛失爱女的心情了,不死自家人,谁都不能感同身受,杀人者亦然,所有的道歉都只是为了从轻处罚。

法官是公正的,鉴于我杀人事出有因,又是精神病患者,加上网上的舆论风向,最终判决我:

三年有期徒刑!

这个数字十分耳熟,当初的费铭也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仅仅三年,就可以抵消一条人命。

我笑了,和费家人的痛哭流涕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随着庭审结束,这件刑事案件,在社会上的影响并未消失。

人们开始反省,未成年人的确需要保护,但不是免死金牌,做错了事就要承担责任。

同时,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也在下调,法律不会因为你没有成年就网开一面。

在许多黑暗的角落里,都隐藏着像费铭一样的“未成年恶魔”,费铭的死,就像杀鸡儆猴,狠狠震慑住了他们!

法律或许不会判处他们死刑,但受害者的家人会亲手送他们下地狱!

三年后,我重见光明,爸妈早已等在外面,一家三口久别重逢。

“闺女,回家了,爸妈和芯芯都很想你。”

妈妈的声音带着哽咽,怀里还抱着芯芯的牌位。

我接过牌位紧紧的抱住,就像在拥抱已经逝去的女儿,我答应过芯芯,以后的每天都要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