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5章 整顿商旅业(下)

汉贾唐宗 谁知天命 2424 字 7个月前

掌握这个特点后,我决定把原来的中老年妇女都先调去做服务员,在堂食客人吃饭的时候也可以歌舞助兴一下。而“包间消费”的收费歌舞表演则要安排相对年轻、专业的歌舞伶人完成。

因为老兵营里有相关技能的那一群“周平案”犯官家属都留在了楼兰,我暂时找不到收费的歌舞伶人。于是我只能轮流借七大贵族的私人歌舞团,包间费收入的八成直接给借出的家主,家主怎么分配不问。这样其实客栈赚不到什么钱(除了歌舞演员还得开服务人员的薪水),但是让这个事情能先运作起来。

与此同时,我也开始对歌舞伶人进行招聘培养。这里其实不缺培训老师,中老年歌舞团里有几个水平确实不错的就是。歌舞伶人大部分是本地招,但是跟她们家里说好“只卖艺不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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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我以为暂时只能搞到这个尺度,不过没两天,李己就给我整了更好的渠道。

介绍这个渠道的是昆勒。昆勒在请李己协调老兵营安排人员辅助治安管理时告诉李己:在疏勒的商旅从业者中,有那么百把个女人,属于“商队遗属”。主要的情形是这样的:比如说一个安息商队来到疏勒,然后把女眷放在这里继续去大汉,但是路上被匈奴人袭杀了,这些女眷慢慢地失去生活来源只能自己养活自己。

昆勒本来的建议是由疏勒贵族出面赎买这些人为奴,然后让她们从事商旅服务业,也算给她们一条活路。但是按照之前的从业者薪资模型,这些人是“负资产”,城主弥多只买了几个色相最佳的给贵族们做小妾,其余的他只同意按照“自由人打零工”抵偿生活开销为疏勒的商旅业提供劳务服务。

李己在听昆勒说后就敏锐地发觉了商机,立即向我汇报并找到了儿女亲家谟兰,仔细询问了相关情况。谟兰告诉我们:这些人里面绝大多数都不是正妻,而是买卖所得的外室。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本来就有歌舞功底。

听到这里,我立即请昆勒和谟兰把那百来个女人召集起来。我让李己在翻译的配合下跟这些女人进行了沟通,跟其中七十二个“双向奔赴”者签了“歌舞伎工作契约”,在契约中约定了她们要给我们工作五年(不含培训时间),工作期间食宿、健康及安全保障由我们负责。她们未来的工作内容由李己“牵头培训”,培训结束后按照工作表现计提成,五年后结算,结算后双方协商继续合作或终止。

因为工作内容尺度不同(歌舞伶人和歌舞伎是两个工种),这些人为我们工作的薪资远高于她们本来的工作,所以达成契约后她们就都很配合地接受了李己时间并不长的上岗培训。

这些饱经折磨的苦命女人都很珍惜我们给的翻身机会,且因为她们其中大部分原来就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培训后就很好用。这些人上岗后不仅可以唱歌跳舞,客人加钱也可以陪酒以及其它。

这个阶段我没有把“章台街”当目标来打造疏勒的风俗业,所以这第一批七十二位姑娘的收费价格也很亲民。每人每晚的舞蹈表演收费二十文(这个费用抵扣食宿);陪酒一百文到三百文(视李己认证的颜值、身材和受欢迎程度),提成三成;“其它”一夜一缗钱到三缗钱(视李己认证的颜值、身材和受欢迎程度),提成五成。所有提成每年发放三成、五年到期发放剩余七成,提前解约七成不发算作违约金。

因为在疏勒过冬的商旅多数是老爷们儿,所以这个风俗业开端的生意非常兴隆。我不知道我的亲家弥多城主有没有后悔没把这些女人买下来自己训练赚钱,总之他也经常和贵族们来消费。我很仗义,给他定了个单独的政策:他来消费如果是自己买单只要给歌舞伎的提成部分就行。

在腊月十五,我借商队的会计帮我们和疏勒的七位城主盘了一下商旅业的收支账。相比冬月前十五天,消费流水涨了超过十二倍,毛利润涨了二十倍以上,就算疏勒贵族只剩四成股份,他们的实际分红也涨了八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