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时他提起明天想去镇上买点东西。我说可以一起。他说不用,我去就行。我说那你早点回来。他说好。
夜里我起了一次床。赤脚踩在地上,冰凉。我走到书房门口,门关着,没锁。我听见里面有一点光从门缝漏出来,还有极轻的键盘声。嗒、嗒、嗒,断续的,不像打字,更像测试按键。
我退回房间,躺下,睁着眼。
第二天早上他出门前换了衣服。深灰色夹克,平时不常穿。我假装还在睡,眯着眼偷看。他站在玄关系鞋带,动作比平时慢。手机放进外侧口袋时,露出一角便签纸,白色,折成小块。
他走后我立刻起身,冲进浴室,拧开水龙头制造声响。然后绕到他房间门口,推门进去。
床铺整齐,外套挂在椅背上。我翻口袋,找到了那张纸。上面写着一串地址:滨海路17号302室。字迹陌生,不是他的。
我掏出相机,对着拍了一张。恢复原位,回到自己房间,把相机塞进抽屉最里面。
中午他回来,手里拎着药盒和一袋水果。说是顺路买的维生素。我点头,接过水果洗了两个,摆在盘子里。
那天晚上他又去了书房。我在客厅看电视,音量调得稍大,盖住可能传来的动静。十点十七分,他走出来,看了眼手机,走到门口穿鞋。
“出去?”我问。
“散个步。”他说,“闷一天了。”
“哦。”我换了个台,“别走太远。”
他点头,开门出去。
我等了五分钟,起身走到窗边。他沿着小路往东走,背影很快被夜色吞掉。我没跟,只是记下时间:20:17。
第二次是第三天傍晚。六点零三分,他站在门口摸手机,穿外套。我又问去哪儿,他说去买烟。我说这附近没店。他说开车去镇上。
他开的是租来的旧车,银色,停在院子角落。我听见引擎发动,灯光扫过窗帘,然后消失在拐角。
四十分钟后,车声回来。他进门时脸色比出去时沉,一句话没说,直接进了书房。
我开始记录。
每天晚上,我在日记本上写:
6月8日,外出一次,20:17出发,20:58归,未提具体去向。
6月9日,手机震动三次,接听两次,房门未关严,听见“……进度正常”“别急,按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