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8章 质询席:把代理人晒在光下

你可以不接受质询,但不接受则不能以C档进入口头发言序列,可转为HD书面异议。

这是公平规则,不是针对你。”

这句话非常重要:不给“被迫害”的叙事空间。你不是被压制,你是选择了另一条表达路径。

三、三问:把利益关系问出来

质询开始,法制旁听主问,街道办窗口与纪检联络员旁听。

第一问:你与被代理人的关系是什么?

对方答:“我们是志愿者,认识不久,但我们愿意帮助。”

第二问:你是否收取任何费用或捐款?

对方答得很快:“不收费,我们是公益。”

第三问:你是否与任何中介或企业存在合作?

对方笑了一下:“没有,我们独立。”

法制旁听没有马上反驳,而是拿出一份“关联事实回执”——来自举报材料(脱敏):

“有人提供聊天截图,显示你们说‘捐款形式’。我们不讨论截图真假,只问:你们是否收取过捐款?如果收取,捐款去向是否公开?”

对方脸色微微变了一下:“捐款是自愿的,用于交通、复印、场地……”

纪检联络员补问一句:“那请你提供捐款收支公示编号或链接,至少能让被代理人核验。”

对方开始绕:“我们是民间组织,还没做那么规范……”

法制旁听点头:“可以不规范,但你要明白:你一旦以‘代理发言’进入公共协商场域,你就进入了公共监督范围。你没有收支公示,就不能以口头代理获得优先席位。”

一句话,直接把“公益外衣”从道德领域拉回程序领域:

你要权利,就要接受监督。

四、结论:允许表达,但不允许套利

质询结束,评审小组给出结论,并挂入HQ回执包:

该团队可继续协助居民整理书面材料(HD路径)

若需口头代述,必须走B档(社区见证)或提供捐款收支公示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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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足条件者,C档仅能走书面异议,不进入口头发言序列

对涉嫌收费行为,记录为R-HF观察事件,若再出现确证线索即触发红灯处置

这结论很克制:不封杀、不贴罪名,只是不给套利空间。

会场里有居民嘀咕:“那我们老人怎么办?没人帮他讲。”

主持人立刻补上“保护条款”:

“老人如果确需代述,走B档:社区见证+家属/邻居代述。

如果没有家属,我们可以安排‘公共代述人’——由街道办志愿者库轮值,禁止收费,名单公开编号。”

这条“公共代述人”制度一出来,灰产最核心的卖点就被拆掉了:

你不需要花钱找人代述,因为公共系统提供免费代述通道。

老赵在微信里看直播,忍不住发来一句:“这招狠。不是打他们,是把他们的生意做没了。”

林远回:“对。治理不是抓坏人,是让坏人生意做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