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2章 听证会:规则归公,服务归商

封面只有三行:

节点字段规范(节点编号、时间戳、状态)

责任链规范(签收、旁站、复核、回避)

结果回执规范(证据类型、存证、抽查入口)

主持人翻了两页,抬头:“公开版意味着任何企业都能用?”

林远点头:“对。任何企业、任何系统厂商,只要产出同样口径的‘节点回执包’,就能参与同一套评分与拨付机制。评审只认回执,不认供应商。”

银行风控邱经理也开口:“如果接口标准公开,我们确实更容易在不同企业之间做一致性风控。”

行业协会代表还想咬:“公开标准也不代表公平,你们先发优势还是很大。”

林远点头:“先发优势当然存在,但先发优势属于市场竞争。关键是——我不能把规则锁在自己手里。标准公开,就是不锁。”

三、第二份文件:去企业化评审,谁来背锅

梁总抓住另一个点:“你说规则归公,可评分谁打?谁敢签?你们一旦参与评审,就有权力;你们不参与,谁来做?”

林远把第二份文件递上:

《轻量透明评审小组工作方案(建议稿)》

核心结构很清晰:

组长:住建(牵头)

副组长:交易中心

成员:质安站、法制、银行风控(旁听/建议权)

技术支持:可招采第三方(可替代)

最关键的一句写得很死:

评审小组不得由任何单一企业控制;技术支持方仅提供工具与数据抽查能力,不参与结论签署。

主持人盯着这句:“也就是说,你们提供系统也不能签结论?”

林远点头:“对。结论必须由政府部门牵头落章,技术方只负责‘能不能查’。”

住建代表明显松了一口气——这等于把“背锅边界”写清楚:

政府背结论,企业背工具与执行。

银行风控也点头:“我们愿意旁听并提供风险建议,但不参与行政结论。”

这句话对住建很关键:银行不想背锅,但愿意给建议,就够了。

四、第三份文件:利益冲突回避条款,把刀先放桌面

梁总继续逼:“那你们参与标准起草,又可能投标落地服务,还是有利益冲突。”

林远把第三份文件递上,标题更像法规:

《利益冲突回避与公开声明条款(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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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只有四条,但每条都可执行:

1)参与标准起草的机构/个人,在具体项目招标评标中必须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