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原、被告双方的抚养条件、抚养能力及孩子的生活、学习环境稳定性,尤其是被告近两年的生活状态对子女可能产生的影响,本院认为,由原告李倩倩抚养更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
王宇的肩膀瞬间垮了下去,他闭上了眼睛。
李倩倩的喉结动了动,脸上有些释然,也带着些许的沉重。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法官推了推眼镜,开始宣读具体的房产、存款、车辆分割方案。
判决基本采纳了骆景明方提出的计算依据,在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下,进行了大致均等的分割,但由于王宇被认定存在过错,李倩倩在财产分配上获得了一定比例的倾斜。
王宇分得了婚后购买的那套小户型公寓和部分存款,而李倩倩保留了现在居住的、离学校更近的学区房。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准许原告李倩倩与被告王宇离婚。”
“二、婚生子王子轩由原告李倩倩直接抚养,被告王宇自本判决生效之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两千五百元,至王子轩年满十八周岁止。”
“被告王宇享有每周一次的探视权,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本院确定。”
“三、夫妻共同财产按本判决所列方案进行分割,详见附件清单。”
“四、案件受理费,由原、被告各承担一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
法官后续关于上诉权的告知,李倩倩和王宇都没有完全听进去。
一纸判决,为他们的婚姻画上了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