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市政府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健委、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等部门的负责人和骨干,一行足足十八人,浩浩荡荡。
这阵容,既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事故的高度重视,也预示着调查的规格和力度绝不会低。
临出发前,市委书记李光明亲自来到他的办公室,两人关起门谈了二十多分钟。
李光明的意思很明确:事故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必须严肃调查,厘清责任,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给死者家属和社会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但同时,李光明也意味深长地强调,调查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分清“领导责任”、“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
不能搞扩大化,更不能因为一起事故就否定一个地方的整体工作和班子。
最后,李光明还看似无意地提了一句:“成功同志年轻,有冲劲,是棵好苗子,这次对他也是个深刻的教训……调查处理,也要注意方式方法,把握好度。”
这话从市委书记口中说出来,潜台词再清楚不过了。
李光明对王成功的赏识是众所周知的。
他口中的“分清责任”,潜意思就是:该企业担的直接责任让企业担,该部门和分管副县长担的主要责任让他们担。
至于王成功这位政府主要领导,最多就是“领导责任”,而且是“失察”之过,并非主观故意。
再加上有县委书记姚海生可以分担,最后对王成功的处理,很可能就是个不痛不痒的“记过”处分。
按照《党纪律处分条例》,记过的影响期是十二个月,期间不得晋升。
这个处罚,对一名正处于上升期的年轻县长来说,虽然是个挫折,会延缓晋升步伐,但远谈不上伤筋动骨,更不会终结政治生命。
这显然是李光明希望看到,并会暗中推动的结果。
刘毅坐在中巴车前排,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街景,眉头却没有舒展。
他当然听懂了李光明的意思。
从内心讲,他对王成功的观感很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