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这里,王卓亚对手下的警察说:“这个尹小武极不老实,把他铐起来带走,还有他们的那名女服务员,也给我带走,回支队好好给我审一审。”
王卓亚不听尹小武和那名年轻女服务员的辩解,给他们戴上手铐,押上了警车。
王卓亚为了完成田军强让他办铁案的要求,把尹小武和那名女服务员李娟分开审问,逼着让尹小武承认是李鹏喜的客人先动的手,并直接伤害十多人。
小主,
尹小武咬定自己啥也没看到,可王卓亚就对尹小武开始了刑讯逼供。然后直接打印出来一份讯问笔录,让尹小武在上面签字。
尹小武看了一遍笔录,全都是诬陷李鹏喜的客人的,尹小武自从李鹏喜让他立即删除监控就知道李鹏喜是个好人,再说了,确实是沈天放要赶走李鹏喜三人,他们拿出砍刀要砍杀李鹏喜那两位客人的。怎么笔录上颠倒黑白?还让自己签字,这不是要害李鹏喜和他的客人吗?
尹小武拒绝签字。
王卓亚威胁道:“你如果不签字,今天就走不出我的治安支队。你死在这里,我就说你畏罪自杀,你觉得能斗得过我吗?笔就在你面前,签字还是不签,你自己选,要么签字,要么死。”
尹小武这才知道什么叫冤屈,今天轮到自己头上,自己只是开个小饭店,招谁惹谁了,非要跟自己过不去,不坏良心就得死,这还有天理吗?
作为普通人,尹小武最后还是选择了屈从,违心地按照王卓亚的要求写下了一行字:以上笔录我看过,和我说的一样,并在被询问人一栏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那个李娟本来确实不知道当时双方为什么打斗。等她出来看的时候,地上已经倒下十几个人,还有十几把砍刀。可她这么说不是王卓亚想要的。就在尹小武屈服之后,王卓亚让李娟看了尹小武的口供,逼她必须这么说。
李娟是一个二十一岁的姑娘,家住大别县的山里面,哪儿见过这种阵势!就在王卓亚把威胁尹小武的话给李娟说了一遍之后,这个女孩看出来了,老板也是被逼着签字画押的。既然老板都认了,自己一个女孩子能扛得过去吗?
看着王卓亚色眯眯地看着自己,李娟只想早点离开这里,就按照王卓亚的要求写上了同样的话,并签字画押。
尹小武和李娟虽然签字了,王卓亚并没有放他们走。这个王卓亚对李娟有了想法。
接着,王卓亚又对沈天放和他的十几名手下都做了内容一致的讯问笔录。等这些做完后,王卓亚去找田军强汇报,田军强看了一遍讯问笔录,点了点头,就在批准刑事拘留的审批表上签了字。
没想到的是,王卓亚做得很绝,不但要对吕文华、刘欢刑事拘留,连尹小武、李娟也不放过,理由是尹小武提供了犯罪场所,李娟知情不报,系同案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