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不觉接过状纸,展开,字迹歪斜,却事实清晰,附地契、邻证。
“立案!”林不觉掷地有声,“三日内,传兵部侍郎到堂!”
老农跪地痛哭。
又一妇人上前:“民妇状告醉月楼鸨母,拐卖我女!”
“立案!”
“状告漕帮私铸铜钱,害我家破人亡!”
“立案!”
“状告三清观道士,以符咒骗财!”
“立案!”
声声“立案”,如惊雷炸响,震彻神京。
而远处酒楼,兵部侍郎立于窗边,脸色铁青。
“林不觉……你找死!”他咬牙切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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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时,律堂。
首案开审——老农告兵部侍郎强占祖田。
兵部侍郎傲然入堂,冷笑:“林司正,区区农夫,也敢告本官?可知本官乃陛下亲信?”
林不觉端坐公案后,目光如电:“律堂之上,无官无民,只有原告被告。请坐。”
兵部侍郎拂袖落座。
“原告,陈述。”林不觉道。
老农颤声陈述,举邻证三人,呈地契原件。
兵部侍郎冷笑:“地契可伪,邻证可贿。本官有陛下亲赐‘免查令’,律武司无权审我!”
林不觉取出一物——正是景元帝亲赐“律武司职掌条例”。
“条例第三条:律武司可拘五品以下武将,可审四品以下文官,可封三品以下道观佛寺。”他目光如刀,“兵部侍郎,正四品,恰在律下。”
兵部侍郎脸色骤变。
林不觉望向证人:“邻证张三,你可敢对律鼎发誓,所言属实?”
张三跪地,对律鼎磕头:“若有半句虚言,天打雷劈!”
林不觉袖中律骨微鸣——无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