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午门鸣冤

大胤夜巡司 三更九灯 1317 字 8个月前

兵部尚书沉声道:“苏晏,此案涉宫禁,非御史台可独断。应移交内廷审。”

“内廷?”苏晏冷笑,“内廷审玄鳞教?那与贼审贼何异!”

礼部侍郎打圆场:“不如……暂押人犯,待天子圣裁。”

林不觉忽然开口:“不必押我。我只问一句——天子是否准御史台依律直奏?”

三人沉默。

苏晏趁机道:“依《大胤律》,三证齐备,御史台有权直奏,无需六部准允。三位请回。”

三人对视,终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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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下午,御史台正式上奏《桑水河暗渠通宫案》,附三证副本,直送通政司。

按制,通政司须当日呈御前。

林不觉被安置在御史台偏院,不得外出,但未戴枷。

苏晏送来饭菜,低声道:“天子未批,也未驳。这是拖延。”

“拖延就是机会。”林不觉道,“北境童女最多撑七日。”

苏晏点头:“我已密令江南道御史,查‘赈灾义仓’车马记录。若能证伪官旗,可再添一证。”

夜深,林不觉独坐院中。

罗盘微震——有人靠近。

他不动,直至那人翻墙而入。

是云娘。

“渠卫动了。”她低语,“乙房全员调往西水门,似要转移童女。”

“何时?”

“今夜子时。”

林不觉握紧匕首。

他知道,若童女被转移,人证将失,三证变两证。

“御史台不能动。”苏晏已明令他不得擅离。

但他更知道——程序救不了将死之人。

“帮我一件事。”他对云娘道,“去慈航静斋,告诉柳氏:若我未归,让她咬破手指,在白绢写‘桑水河七童’,托主持送入御史台。”

这是最后的人证备份。

云娘点头,翻墙而去。

林不觉换上黑衣,悄然出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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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时,西水门。

渠卫果然在转移童女,七名女童被麻袋裹着,由小船载入暗渠。

林不觉潜伏渠顶,律武初觉听风辨位。

他不硬拼,只将麻骨散混入渠边油灯——灯烟随风入船,渠卫呛咳不止。

趁乱,他割断麻袋绳,抱起最近一童,跃入芦苇丛。

渠卫追出,却被突然出现的疤脸刘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