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范怀瑾惊叫一声,翻身滚落床榻,连爬带跌冲出房门,疾呼店主。
待主人执灯赶来,推门查看,屋中空寂无人,唯有梁上白绫犹自微微晃动,似有余风未息。
店主面如土色,颤抖道:
“此屋……原是我儿媳绣房。
三年前,她遭人诬陷不贞,被休弃后在此自缢。
此后夜宿者常言见其鬼影,皆以为幻象,未料今日竟……”
范怀瑾听罢,久久无言。他本欲次日启程,然少妇盛装赴死之景,却如刻入心魂。
那不是一个仓促求死之人,而是在用最郑重的方式,向这无情世间作别。她穿的不是寿衣,是嫁衣;
她梳的不是死妆,是待夫归来的盛妆。
她以最美的姿态,结束最痛的人生。
翌日,范怀瑾未走,反而四处查访。
经多方打听,终知那少妇名唤婉娘,本是良家女子,温婉贤淑,嫁入此家为媳。
其夫外出经商,三年未归。
婆婆性情固执,听信邻人谗言,疑其与村中塾师有私,日日辱骂,逼其自承“丑事”。
婉娘百口莫辩,终被休弃。
她无家可归,唯有一念未了,那身嫁衣,是她亲手缝制,为迎夫归来所备。
她死前,穿上它,梳好妆,挂上白绫,以最体面的方式,了断残生。
范怀瑾闻之,泪湿衣襟。
他虽是一介书生,却存济世之心。
当即挥毫写就诉状,详述夜间奇遇,直呈县衙。
县令初时斥为荒诞,笑言:“岂有书生见鬼便来告状?”
然范怀瑾所述细节,婢女容貌、镜匣样式、嫁衣纹样,竟与当年卷宗记载完全吻合,连那白绫打结之法,亦与尸检记录一致。
县令悚然动容,遂重开旧案。
经半月查访,终得真相:那邻人曾求亲于婉娘,被拒后怀恨在心,便散布谣言,称其与塾师私通。
婆婆偏听偏信,不辨真伪,终酿悲剧。
而那塾师,早已因冤情自辩无门,愤而远走他乡。
冤情大白之日,县令当堂宣判,为婉娘平反,立贞节牌坊,责令其婆家设灵祭奠,全镇百姓皆来观审,无不叹息。
当夜,范怀瑾再宿此屋。
月色清明,万籁俱寂。他正欲熄灯就寝,忽觉寒意袭来,抬头一看,婉娘再现。
此番她未梳妆,未挂绫,只静静立于月影之中,面容平和,眼含泪光。
她敛衽为礼,轻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