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宪章

3. **知识共享与安全并重**:知识属于所有智慧生命,联盟鼓励并促进知识共享。但涉及可能对联盟存续或宇宙稳定构成即时、重大威胁的特定高危技术,其传播与应用需受“安全理事会”监管。

基于这三大基石,房尘下令组建 **“星海法典编纂委员会”** ,由上官云雀、逻各斯、一位以公正着称的光羽族长老、一位来自中立弱小文明的法学家共同领导,广泛吸收各文明代表,在一年内起草完成《星海宪章》细则。

同时,他宣布成立几个关键机构:

* **技术安全理事会**:负责评估、定级、监管高危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有权叫停危险项目。

* **星际法庭**:依据《星海宪章》,审理跨文明重大纠纷和严重违宪案件。

* **文明观察与援助司**:负责监测成员文明内部状况,对出现严重内部危机或人道灾难的文明,在符合宪章前提下提供必要援助或进行有限度干预。

法典的编纂过程充满了博弈与妥协。

* **案例一:熔火族能源改造计划**。熔火族计划利用规则引擎技术,抽取一颗濒死恒星的全部能量用于母星改造。技术安全理事会评估后,认为此举可能引发不可控的星系引力紊乱,危及邻近文明。最终,在房尘的协调下,熔火族接受了修改方案,采用效率稍低但更安全的分段抽取技术,并由联盟提供部分资源补偿。

* **案例二:逻辑族的“绝对优化社会模型”**。逻辑族试图在其自治星域推行该模型,要求所有个体严格按照计算出的“最优路径”生活。文明观察司认为此举严重侵犯个体自由与多样性,援引“存在与发展权”原则进行干预。经过激烈辩论和房尘的施压,逻辑族同意在模型中加入了尊重个体选择权的“模糊变量”。

* **案例三:对外“低语者”关联文明的处理**。一个边远文明被确认与“低语者”存在交易。联盟内部就是否立即武力清除产生分歧。最终,依据宪章中“抵御外部威胁”条款,联盟采取了“先隔离、后净化”的策略,出动舰队封锁该星域,同时派出由林晓、白夜等组成的特遣队,尝试清除低语污染,拯救该文明普通民众,只对顽固高层进行精准打击。此举既展现了联盟的决心,也体现了其对“存在权”的尊重,在联盟内外赢得了广泛赞誉。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通过这些具体案例,《星海宪章》从一个抽象的概念,逐渐变成了有血有肉、可以指导实际行动的准则。虽然过程充满拉扯,但一个基于规则、而非纯粹强权的联盟新秩序,正在艰难地孕育成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