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朱愚走到一块空白的案板前面,“我们假设杨志刚是陈国龙的同伙,那老王刚刚说的两种可能性,逻辑上是不是都能说通了?
当年的恩人其实是残害张爱琳的凶手之一,张家人发现他们这么多年一直被蒙在鼓里,被欺骗的委屈以及恶人逍遥法外的恨意,所能迸发出怒火,完全有可能直接让他们做出杀人的举动来。
至于凶手是陈国龙的这种说法,逻辑上就更通顺了,当年的污点肯定不会迫使他做出杀人的举动来,但如果是再次面临牢狱之灾的威胁,保不齐他就能干出杀人灭口的事情来,毕竟当年判的只是X.Q的罪名,没有包庇作伪证。”
朱愚边说边写,手上的动作一直都没停下,然后案板上就出现了可能三,“第三种可能,当年的同伙杀人灭口。
这种假设成立的前提在于,这两人当年还有其他同案犯,而且那人才是主谋。
无论是杨志刚主动去派出所作证,还是陈国龙突然主动认罪,都是那个主谋的授意。
陈国龙如今的成功,是因为他在股市获利颇丰,但他进入股市的本金是哪里来的,压根就说不清楚。
陈清荷说是有朋友借给他的,可什么样的关系,能让人冒着血本无归的风险,拿出这么一笔钱给到刚出狱的陈国龙,让他投资股市?
要知道,陈国龙并不是经济犯罪,他也从来没有在资本市场证明过自己,他只是一个中专肄业的前科犯。”
随着最后一笔写完,朱愚也顺势停下了讲述,用目光扫视着会议桌前的众人,仿佛一个随时要点名让同学起立回答问题的授课老师。
坐着的二大队众人似乎也自动代入到了上课的氛围,陆杰说话之前还不自觉地举了一下手示意,“如果真是好朋友,通常的做法应该是管他吃管他喝,如果再给他一个像样的能养活自己的工作,就已经做到位了。”
“是的。”金利民附和,“借钱做点小生意觉得也没问题,但借钱给人家炒股,打死我都不相信。”
“所以那人给他钱,压根就不是出于朋友道义,而是给陈国龙的封口费。”
“或者应该说是顶罪的补偿,这样更贴切。”朱愚继续开始书写,“陈国龙因为手臂上的咬痕,肯定是逃脱不了法律制裁的,那个主谋当时肯定是利用了这一点,再加以钱财上的利诱,让陈国龙独自扛下了所有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