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她自然无需亲自动手处理这些,但作为掌控一切的太后,她习惯于了解事情的每一个环节。她曾饶有兴致地观看过御厨处理活羊、活鹿,也翻阅过相关杂记,对剥皮、放血、清理内脏的流程并不陌生。加上这具身体属于农家女,似乎对这类活计有着本能的熟悉感。
她找了一块相对平整的石板作为操作台。先用石刀的边缘,利落地割开野兔的喉咙放血,用陶碗接住。兔血也是可以食用的,不能浪费。
然后,从后腿内侧开始,用锋利的石片小心地划开皮毛,手指配合着,一点点将整张兔皮完整地剥离下来。动作虽不如老猎户娴熟,却也有条不紊,最大限度地保持了皮张的完整。兔皮内侧还带着些许脂肪和结缔组织,她用小石片仔细地刮干净,然后将皮张撑开,用几根小木棍固定在内侧,挂在院中通风背阴处晾晒。这皮毛虽然不大,但鞣制好后,可以做副耳套、或者垫子,总能派上用场。
接着是清理内脏。她剖开腹腔,将心、肝、肾等可食用的部分小心取出,单独放在洗净的叶子上。肠胃等不可食用的部分,则挖了个深坑掩埋,避免气味招引虫蚁。
最后,将处理干净的兔肉剁成大小合适的块状,用清水反复冲洗干净,沥干水分。
整个过程,她神情专注,手法稳定,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血腥气,但她眉宇间只有一种处理事务的平静。当一切处理妥当,看着木盆里粉嫩的兔肉、叶子上摆放的内脏、以及墙上晾晒的灰褐色皮毛时,一种扎实的、“拥有了些什么”的感觉油然而生。
就在这时,院门外传来了王婆子熟悉的大嗓门:
“招娣丫头!开门!给你送点腌萝卜过来!”
沈清徽眼神微动,迅速用一块干净的布盖住了木盆里的兔肉,又将放着内脏的叶子往角落里挪了挪,这才起身去开门。
门一打开,王婆子就提着个小陶罐挤了进来,嘴里还在念叨:“这腌萝卜可是我家那口子……哎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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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话戛然而止,鼻子抽动了两下,目光如同探照灯般迅速扫过院子,立刻定格在了墙上那张正在晾晒的、还带着血丝的兔皮上,眼睛瞬间瞪得溜圆!
“这……这皮子?!”王婆子惊呼出声,几步走到墙边,仔细看了看,又猛地转头看向沈清徽,脸上写满了难以置信,“招娣!这……这是你昨儿下那套子逮着的?!”
沈清徽脸上适时地露出混合着兴奋和一点小骄傲的笑容,点了点头:“嗯,婆婆,早上起来去看,就套着了这只兔子。” 她指了指那张皮子,“刚收拾完。”
“哎呀呀!了不得了不得!” 王婆子一拍大腿,激动得脸上的褶子都舒展开了,“你这丫头,真是神了!头天下的套子,第二天就见效!还是这么肥的一只兔子!你这手气,你这本事……啧啧!” 她围着那张兔皮转了两圈,啧啧称奇。
沈清徽谦逊地低下头:“是运气好,婆婆。我也没想到真能套着。”
“什么运气!这就是本事!” 王婆子斩钉截铁,看沈清徽的眼神彻底不一样了。之前是同情居多,现在则多了几分实实在在的看重和惊奇。在这乡下地方,能靠山吃山、有本事从林子里弄到肉食的人,总是更受人高看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