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条:功过赏罚。
* 立功途径:
1. 征战之功:击杀或擒拿敌方修士(按修为核定贡献点)、完成作战任务。
2. 修炼之功:突破境界、功法创新或改良、成功炼制高阶丹药法宝。
3. 任务之功:完成主人下达的特定任务(如勘探、潜伏、研究等)。
4. 献策之功:提出有益于阙内发展或对外行动的良策并被采纳。
* 获过情形:
1. 怠惰之过:未完成基本修炼任务或职责。
2. 内斗之过:阙内成员私自争斗。
3. 泄密之过:泄露阙内任何信息(魂种监控,几乎不可能,但法典列明以示威慑)。
4. 失败之过:任务失败造成损失。
* 第五条:刑律森严。
* 轻则:扣除贡献点、禁闭、劳役(如催生息壤、净化混沌之气等苦差)。
* 重则:鞭魂之刑(以混沌之气鞭挞神魂)、剥夺资源、降低权限。
* 极刑:炼魂之刑(魂种反噬,彻底抹杀),适用于叛主等大罪。
法典颁布,七人仔细聆听,神色各异,但无不凛然。这套法典,既给了他们明确的上升通道和希望(贡献点兑换资源、甚至“放风”机会),也画下了不可逾越的红线,赏罚分明,远比之前漫无目的的囚禁要“人性化”得多。
“贡献点细则,将由万魂镜器灵‘枢’负责记录与核算。尔等可随时通过魂种感应查询自身贡献点余额及兑换列表。”林越指向万魂镜,镜面泛起涟漪,浮现出详细的贡献点获取标准和琳琅满目的兑换物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