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杭州府衙大堂。
虽非三司会审那般隆重,但按察使司副使凌越主审文澜书院惊天窃案并牵扯出二十年前学术冤案的消息,早已轰动了整个杭州城。堂外围满了闻讯而来的学子士绅、百姓民众,议论纷纷,翘首以盼。
大堂之上,凌越官袍整齐,面色肃穆,端坐公案之后。王砚、秦虎分列两侧,衙役手持水火棍,肃立堂下,气氛威严。
“带案犯崔明远、范遥!”凌越惊堂木一拍,声震屋瓦。
镣铐声响,崔明远和范遥被分别押上堂来。崔明远早已失了往日风采,官袍褶皱,发髻散乱,面色灰败,低头不敢视人。而范遥虽身着囚服,形容清癯,却挺直了脊背,目光平静,甚至带着一丝释然。
凌越先命王砚宣读了对崔明远的查证结果:其如何为掩盖自身学术疏漏、嫉妒范遥才学,模仿笔迹,以劣墨添加贬低自身、实为构陷的批注于《礼部韵略》真本之上,继而贼喊捉贼,诬告范遥篡改书籍,致使范遥蒙冤被逐,断送前程。人证(钱老管事等人的间接证词、笔迹比对)、物证(那部真本《礼部韵略》)、以及其本人昨日的口供,一一陈列,铁证如山。
堂下一片哗然!谁能想到,一向以道德文章着称的南京国子监博士,竟是如此卑劣小人!唾骂声、鄙夷声不绝于耳。
崔明远瘫跪在地,涕泪横流,再无半分辩解之词。
接着,凌越又命秦虎陈述范遥策划并实施文澜书院窃案之经过:如何网络工匠,制作仿本,偷梁换柱,隐藏真品,设置危险机关,并在仿本中暗藏密码引导官府。涉案工匠(褚师傅、刘师傅)的证词、起获的真品仿本、危险的晶屑、范遥本人的认罪口供,同样证据链完整。
民众听得目瞪口呆,一方面震惊于范遥技艺之高超、布局之精妙,另一方面也对其手段之极端感到骇然。
两案陈述完毕,堂内一时寂静。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凌越身上,等待他的判决。
凌越目光扫过堂下二人,沉声开口,声音清晰地传遍大堂每一个角落:
“案犯崔明远,身为朝廷命官,国子监博士,本应敦品励行,为人师表。然尔心术不正,嫉贤妒能,为掩盖己过,竟行构陷同窗之卑劣行径,伪造证据,致人蒙冤二十载,毁人前程,玷污斯文!其行可鄙,其心可诛!更兼事后毫无悔意,窃据高位,享尽清誉,实乃士林之耻!依《大明律》,诬告反坐,且尔身为官员,罪加一等!本官判你:革去所有功名官职,徒三千里,流徙云南烟瘴之地,遇赦不赦!”
判决一出,崔明远彻底瘫软在地,如同烂泥。堂外则响起一片叫好之声,众人皆觉大快人心。
凌越目光转向范遥,语气变得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