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公审孙二上

为贯彻《关于打击恶霸、地痞的指示》,巩保障社会秩序安定,本会决定于1月26日上午十时,在昌平县城东门瓮城广场召开公审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审对象

1. 主犯孙德贵(绰号孙二),及城内其余恶霸地痞………

- 罪行:欺压群众,强取豪夺,蓄意谋杀,恶意侮辱………

二、参会单位

1. 必到人员

- 军管会全体委员

-县府各机关主任

- 县大队排级以上干部

- 妇女联合会代表

2. 列席人员

- 昌平中学师生代表

-昌平师范师生代表

三、纪律要求

1. 全体参会人员 严禁携带刀具、石块等危险物品,违者以破坏会场论处

2. 卫生防疫队将在入口处实施硫磺粉消毒(全体人员必须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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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军管委

1949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