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阁下是想跟我走,还是想成为那堆被我打烂的碎石。”
林夕吹了吹空气炮,冒出的白烟,看着一脸震惊的周克华,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这个周克华可不好找啊。
平时到处游荡。不然就藏在各种能躲的地方。
找到了,也有可能被对方给吓唬走或者杀死的可能。
周克华不同于另外三个人受到了社会的倾压!
周克华是自甘堕落的,甚至可以称之为白宝山之后的第二大悍匪。
从小不好好学习,酷爱武侠小说,但最终堕落成了小混混。机缘巧合下得到了枪支流窜,多地八年间抢夺财物,枪杀11人。
知道自己做的不对,但又没办法。
没本事,全都命比天高,有本事直接抢银行,没那个胆子,只敢躲在银行外面抢取钱的人。
说实话,这样除了很酷,高峰想让自己紧张兮兮外,收益率十分的低,一个小规模团伙的黑社会都能轻松搞定50万以上的现金流,而单兵悍匪杀了这么多人。
可怜的周克华,干了八年悍匪,结果才抢了不到50万。
你找一个一个月5000的工资,八年间也把50万凑齐了。
可谓是吃力不讨好,纯纯的小丑,不过林夕就是欣赏这种刺客!
多么的优雅,在刀尖上跳舞这么久了,还没被警察抓到。
林夕找到周克华时,对方根本不按常理出牌——刚照面,黑洞洞的枪口就对准他,“砰”的一声枪响猝不及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