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僧无奈地摇摇头,却从袖中取出一本《金刚经》,翻开其中一页递给王俊凯:“佛法讲‘相由心生’,这些名号背后是百姓的敬重,不该被如此轻慢。俊凯,此案便拜托了。”
王俊凯接过经书,发现里面夹着几张百姓的证词——有老人说“齐天大圣是英雄,不能被辣条玷污”,有小孩写“我心中的天蓬元帅是勇敢的天神,不是猪肉脯”。
“师父放心,”王俊凯指尖在证词上轻轻点了点,“我们不仅要赢回名号,更要守住大家心里的敬重。”
窗外的夕阳恰好落在“东土禅院”的设计图上,莲花纹浮雕的阴影在纸上缓缓移动,像在为这场即将到来的新官司,铺展一层庄严的底色。
孙悟空侵权案开庭当天,法庭里挤得满满当当。原告席上,孙悟空坐得笔直,金箍棒斜靠在椅边,反光的金属面映出他眼里的火。被告席上,辣条厂商老板缩着脖子,手里的纸巾捏得湿透。
“法官大人,”王俊凯举起证据板,上面是“齐天大圣”商标注册信息与孙悟空的经典形象对比,“‘齐天大圣’作为家喻户晓的神话英雄,其形象承载着文化意义与公众情感。被告将该名称用于辣条包装,不仅与英雄形象相悖,更涉嫌误导公众——谁会把降妖除魔的大圣和辣条联系在一起?”
孙悟空突然拍案而起,金箍棒“噌”地立起:“俺老孙保唐僧西天取经,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是为护佑苍生!这等腌臜东西也配用俺的名号?”他话音刚落,旁听席上响起一片附和,有老人喊道:“不能让大圣的名号蒙尘!”
被告律师试图狡辩:“‘齐天大圣’是民间传说人物,属于公共领域,任何人都能用。”
“公共领域不代表可以肆意糟蹋!”王源立刻反驳,调出一组数据,“我们做过调查,83%的受访者认为‘齐天大圣’是‘勇敢正义’的象征,而被告产品的低俗广告,已经造成公众认知混淆。”
猪八戒的案子更具戏剧性。当贾玲把包装上的“猪鼻子”图案与猪八戒年轻时的画像(由网友绘制,还原他天蓬元帅时期的样貌)摆在一起时,连法官都忍不住笑了。
“法官大人您看,”贾玲指着画像,“我当事人本是天庭元帅,因错被贬,却始终心怀善意。被告用这种滑稽形象误导消费者,明显是侵犯名誉权!”
猪八戒适时抹了把脸:“俺老猪就算投了猪胎,也从没丢过天庭的脸面,这包装……这不是埋汰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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