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身是同样面料的毛呢立领双排扣短外套,但是,这件短外套是橘黄色的,搭配黑色小立领和黑色口袋外沿线。
橘黄色这个颜色是非常难驾驭的。
皮肤黑的人穿,会被衬得更黑,非常村气。皮肤白的人穿,会被衬成小透明。
因为你再白,也没有橘黄色亮眼抢睛。再镶个黑色的边。那不得了。
距离二百米一眼就能看见这件衣服,迎面遇上,眼都给你晃晕了,本能的就不会去关注穿这件衣服的人长啥样。
就算是纪芳菲都逃不过这个颜色的压制。穿上以后,十分美貌立刻被压制成路人甲。
实在是这个颜色太霸道了。
配上带袢儿方口方头方跟儿黑皮鞋。一看就是餐厅服务员。
但即便是如此,纪芳菲都有种受宠若惊之感。她一辈子没穿过这么熨帖板正,料子这么好的衣服。
搞得她都有些不敢迈大步走。
白天的大厅失去了灯光的加持,没有那么辉煌夺目。阳光从高大的窗户照射进来,形成一种低调的奢华。
李梅站在厅中,神圣的仿佛一尊神女塑像。在她面前十二个青涩的女孩子,穿着统一的藏蓝色色小立领工装,正四人一组,来来去去练习走路的仪态。
那工装款式和纪芳菲的一样,只不过颜色不同。
纪芳菲的上衣是耀眼夺目的橘黄。黑色领子,黑色口袋线。
那些女孩子的工装上下都是藏蓝色,嫩粉色圆形小立领,粉色口袋线。
这个颜色的搭配,和橘黄色配黑色的效果正好相反。
藏蓝和嫩粉都衬人白。而且,藏蓝色能很好的掩饰人气质上的不足。
比如这些一身村气,眼睛里都透着清澈的愚蠢的小村姑们,只是洗了个澡,换了件衣服,气质立马提升了一大截。
嫩粉色的小立领和口袋线,则恰到好处的增添了一些独属于少女的活泼。衬托的她们并不白皙的小脸和小手,都有了光彩。
察觉到有人进来,李梅转头看了一眼:“醒了。”
纪芳菲忐忑的走了过来:“不好意思,我睡太沉了。”
“没事。”李梅说着,面向那些女孩子们拍了拍手:“都停一下,我给你们介绍个人。”
那些女孩子们闻言,乖乖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