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今天官府的效率高得惊人。
他刚挪动屁股,一只穿着牛皮军靴的大脚就重重踏在了他面前的条凳上,震得他手里的汤碗都晃了三晃。
“你!”一个粗嘎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叫什么名字?多大年纪?户籍何处?”
云逸抬头,看到一个满脸横肉、眼神凶狠的队正正盯着他,那目光像是在打量一头待宰的牲口。他脸上立刻堆起一个纯良又带着点惶恐的笑容,这是他在市井中练就的保命绝技之一。
“回……回军爷的话,小的叫陆仁贾,今年十四,家住城西杨柳胡同,家里还有个八十岁的老祖母需要奉养……”他信口胡诌,语气卑微,试图激发对方哪怕一丝的同情心。
那队正闻言,嘴角却咧开一个嘲讽的弧度,伸手一把捏住云逸的胳膊,力道大得让他龇牙咧嘴。“十四?小子,敢糊弄军爷?我看你少说也有十七了!还八十岁的老祖母?编,继续编!”
他用力拍了拍云逸结实的小臂肌肉(这是常年翻墙爬屋练出来的),又扯了扯他身上虽不华贵却浆洗得干净的棉布短打,“瞧这身板,这穿着,像是吃不上饭需要奉养老祖母的?少废话!北边匈蛮打过来了,正是国家用人之际,你小子走运,被征用了!”
“军爷!军爷您明鉴啊!”云逸心里骂娘,脸上却愈发凄苦,“小的真是良民,从未舞刀弄枪,这身子骨去了前线也是给军爷们添累赘啊……”
“良民?”队正嗤笑一声,另一只手却闪电般探出,精准地抓住了云逸的右手手腕,将他手掌摊开,指着指腹和虎口那些因为常年练习“手艺”而留下的、细微却无法完全消除的薄茧,“哼,这茧子……是握刀还是撬锁磨出来的,你小子自己心里清楚!”
云逸心里顿时一沉。坏了,碰上懂行的了!
他这手上的痕迹,寻常人看不出门道,但有些经验的老行伍,却能分辨出与农具或兵器磨出的茧子有所不同。这队正显然是把他当成了有案底的“不良人”,抓去充军正好废物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