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日发动车子,嗤笑一声,语气里是毫不掩饰的鄙夷:“一群垃圾。”
他顿了顿,侧头看了她一眼。她正皱着眉,把蛋糕上的草莓摘下来塞进嘴里,奶油沾在嘴角,像只偷吃东西的猫。
“哪有你……”他想说“哪有你干净”,话到嘴边却拐了弯,“蠢得有趣。”
阿虞被他说得瞪圆了眼,伸手去拍他的胳膊:“你才蠢!”
他没躲,任由她软绵绵的巴掌落在身上,嘴角却勾起抹自己都没察觉的弧度。
车开回别墅,他把她丢在客厅,转身去了浴室。冷水浇在身上,试图压下心底那股莫名的躁意,可闭上眼,眼前晃的全是阿虞的影子,她穿着白裙子站在人群里的样子,她吃草莓时鼓起的脸颊,她刚才拍他胳膊时,指尖擦过他皮肤的触感。
该死。
他一拳砸在瓷砖上,水花溅起。镜子里的人,眼尾泛红,脖颈处的血管突突跳动。
只有他自己知道,那句“蠢得有趣”是彻头彻尾的谎言。
不是有趣。
是只有她靠近时,他的身体才会产生最原始的反应——不是杀戮的冲动,是想触碰,想占有,想把她藏起来,不让任何人觊觎的冲动。
这种反应,从他第一次在山里抓到她,看她咬着牙瞪他时就有了。只是那时他以为是烦躁,是对“猎物”的掌控欲,直到今天,被那些虚假的面孔衬托着,才猛然清醒。
这种反应,那些在宴会上搔首弄姿的女人从未给过他。她们的香水味让他反胃,她们的眼神让他觉得肮脏,就像他厌恶那些“狩猎”场里的血腥味一样。
可阿虞不一样。
她身上的草药香,她眼里的清澈,她偶尔的笨拙和倔强,甚至她偷偷看他时泛红的耳根……这一切都像藤蔓,缠得他心脏发紧,却又该死的让人贪恋。
他身边从不缺玩伴,可自己却永远活得像座孤岛。他曾经以为自己也会这样,在黑暗里独行,直到腐烂成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