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等了整整五分钟。
确认谭家麟不会马上回来后,他才开始行动。
他从怀里,摸出两样工具。
一卷极细的、几乎透明的蚕丝线。
一片薄如蝉翼的、边缘被打磨得极其锋利的剃须刀片。
他将刀片,用线绑好。
然后,小心翼翼地,从窗户的缝隙里,将它送了进去。
他的动作,轻柔得像是在穿针引线。
刀片垂下,悬在窗户内侧的铜质插销上方。
这是一个极其考验手腕稳定性的活计。
燕子屏住呼吸,手腕轻轻一抖。
刀片落下,精准地切在了插销和锁扣之间,那道只有几毫米宽的缝隙上。
他用刀刃,代替了插销的锁舌。
接着,他拿出另一件工具。
一片薄薄的赛璐璐片,是扑克牌做的。
他将赛璐璐片从窗缝下方插入,一点点地向上挑。
顶住了内侧的插销。
然后,他轻轻拉动手里的蚕丝线,将刀片抽回。
插销失去了刀片的支撑,在赛璐璐片的推动下,无声地向上抬起。
“嗒。”
一声比蚊子哼还轻微的声音。
锁,开了。
他推开窗户,像猫一样,无声地翻了进去。
他没有去碰那个敞开着柜门的保险柜。
那里面的东西,太多,太重,太扎眼。
他的目标,只有那个放在椅子上的皮包。
他凭着一个顶尖盗贼的直觉断定,那本不起眼的《论语》,才是这个皮包里,真正的“魂”。
它远比那些金银珠宝更重要。
他拿起皮包,掂了掂。
很沉。
他没有再停留一秒钟。
原路返回,关好窗户,甚至将插销恢复原位。
整个过程,不到一分钟。
他像一阵风,消失在夜色里。
撤离的路上,他在一处无人的小巷里,停了下来。
他打开皮包,里面的东西,让他也吃了一惊。
金条,美金,翡翠……任何一样,都足够一个普通家庭,一辈子衣食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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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将现金和几件容易出手的珠宝,塞进了自己怀里。
金条太重,他没拿。
然后,他拿起了那本《论语》。
封皮是上好的牛皮,入手温润。
他翻开,里面不是圣贤文章。
而是一排排他看不懂的,混杂着汉字、数字和英文代号的记录。
像一本账本,又像一本密码本。
他看不懂,但他知道,这东西的分量,比整个皮包里的金银加起来,还要重一万倍。
他将《论语》紧紧揣进怀里。
这时,他看到了那块百达翡丽金表。